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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制定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8】

2015年11月30日10:26   来源:黑龙江日报

原标题:关于“十三五”省委怎么定的?

八、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为实现“十三五”规划提供坚强保证

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全省各级党委必须深化对发展规律的认识,按照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提高领导发展能力和水平,更好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

(一)完善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体制机制

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发挥各级党委(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制度化建设,切实改进工作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完善党委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定期分析经济形势、研究重大方针政策的工作机制,健全决策咨询机制。加强各级党组织建设,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更好带领群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有力武器,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内各项规定。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更好发挥巡视制度监督作用,巩固反腐败成果,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二)凝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力量

充分发扬民主,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提高宣传和组织群众能力,激发全省各族人民的主人翁意识。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创新群众工作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注重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作用。高度重视做好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发展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的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加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协商,依法保障人民各项权益。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全面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民族、宗教、侨务等政策,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作用,最大限度凝聚全省推进改革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共识和力量。

(三)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加强教育培训,教育引导广大干部深化对发展规律的认识,增强干部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思想自觉。优化领导班子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注重培养选拔政治强、懂专业、善治理、敢担当、作风正的领导干部,提高各级领导干部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专业化素养和专业化水平。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和奖励机制,调整充实推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加快管理制度创新、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保障改善民生等体现新理念任务指标,调动各级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改革和政策创新,建立集聚人才体制机制,优化人才发展环境,为全省经济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和保障。突出“高精尖缺”导向,落实重大人才工程,实施“龙江英才”计划,着力发现、培养、集聚战略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企业家人才、高技能人才队伍。实行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加大急需紧缺高端人才引进力度。清除人才流动障碍,提高社会横向和纵向流动性。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和服务保障机制,创新人才留住使用机制,营造有利于人人皆可成才和青年人才脱颖而出的社会环境。

(五)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新常态经济发展必须有新的环境做保障。要发挥党对改善经济发展环境的领导作用,切实加强发展环境问题治理,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公平正义、开放文明、服务高效的发展环境,进一步释放全省经济发展活力。

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加强对垄断行业监管。严格规范司法行为,积极协助企业依法调处矛盾纠纷,整治司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问题。注重诚信建设,加大促进经济发展、改善发展环境、扩大招商引资等方面优惠政策的落实力度,加强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严厉查处破坏发展环境行为,坚决治理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不履职尽责和私设门槛、暗箱操作问题。进一步从严管理各级权力岗位干部,惩戒庸政、懒政、怠政和不作为人员。发挥企业投诉中心作用,加大宣传报道,营造风清气正的优良发展环境。

(六)加强法治建设

必须坚持依法执政,全面提高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党对立法工作领导,加快重点领域立法。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设定权力、行使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和跟踪反馈制度。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强化权力制约监督,确保权力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尊重司法规律,促进司法公正,完善对权利的司法保障,对权力的司法监督。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完善法律援助体系,加强普法教育,增强全省特别是公职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观念,在全省形成良好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惯。

(七)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社会治理的格局。健全利益表达、利益协调、利益保护机制,引导群众依法行使权利、表达诉求、解决纠纷。推进智慧城市、智慧社区建设,增强社区服务功能,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制机制,以信息化为支撑,加快建设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法治化的治理体系和网格化责任体系。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加强风险防控,完善社会矛盾排查预警和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加强和改进信访和调解工作,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加快平安黑龙江建设,严密防范、依法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公共安全工作的意见》,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强化预防治本,改革安全评审制度,健全预警应急机制,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及时排查化解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频发势头。深化煤矿、危险化学品、油气输送管线、地下经营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实施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生产、仓储安全环保搬迁工程,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和防灾减灾能力建设。

(八)确保任务落到实处

要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制定好全省“十三五”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发展理念,落实本建议确定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重大举措,明确反映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的指标,增加政府履行职责的约束性指标,把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实现“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前景光明,任务繁重。全省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艰苦奋斗,开拓创新,共同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伟大胜利!(据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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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程宏毅、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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