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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新疆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白皮书【3】

2015年09月25日13:32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2014年10月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历史与发展》

屯垦戍边是中国几千年开发和保卫边疆的历史遗产。中央政府在西域新疆大规模屯垦戍边始于2000多年前的西汉,以后历代沿袭。1949年新疆和平解放,1954年中央政府决定在新疆成立生产建设兵团。这是符合中国国情和新疆实际的战略举措,也是历史经验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继承和发展。【详细】

一、建立与发展

1949年新疆和平解放时,当地经济是以农牧业为主体的自然经济,生产力水平低下,生产方式落后,发展处于停滞状态,人民生活贫苦不堪。为巩固边防、加快发展,减轻新疆当地政府和各族人民的经济负担,1950年1月,驻新疆人民解放军将主要力量投入到生产建设之中,当年实现粮食大部分自给、食油蔬菜全部自给。1953年,新疆军区将所属部队整编为国防部队和生产部队两个部分,其中生产部队建有军垦农牧团场43个,拥有耕地77.26千公顷。同时还兴办工业、交通、建筑、商业企业和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事业单位,为之后组建生产建设兵团奠定了基础。

60年来,兵团以屯垦戍边为使命,遵循“不与民争利”的原则,在天山南北的戈壁荒漠和人烟稀少、环境恶劣的边境沿线,开荒造田,建成了一个个农牧团场,逐步建立起涵盖食品加工、轻工纺织、钢铁、煤炭、建材、电力、化工、机械等门类的工业体系,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取得长足发展。截至2013年底,兵团下辖14个师,176个团,辖区面积7.06万平方公里,耕地1244.77千公顷,总人口270.14万,占新疆总人口的11.9%。

二、职责与体制

屯垦戍边是国家赋予兵团的职责。兵团的“屯垦”,以现代农业开发为基础,同时大力发展第二、第三产业,着重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新疆的社会进步与民族团结。兵团的“戍边”,一方面守卫国家边防,另一方面维护国家统一和新疆社会稳定,防范和打击恐怖势力的犯罪破坏活动。20世纪80年代后,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等“三股势力”及其破坏活动成为影响新疆社会稳定、危害国家统一的严重威胁,兵团戍边的重点转移到防范和打击“三股势力”破坏活动的任务上。

兵团实行党政军企高度统一的特殊管理体制。兵团各级都建有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发挥着对兵团各项事业的领导作用。兵团设有行政机关和政法机关,自行管理内部行政、司法事务。兵团是一个“准军事实体”,设有军事机关和武装机构,沿用兵团、师、团、连等军队建制和司令员、师长、团长、连长等军队职务称谓,涵养着一支以民兵为主的武装力量。兵团也称为“中国新建集团公司”,是集农业、工业、交通、建筑、商业,承担经济建设任务的国有大型企业。兵团的党、政、军、企四套领导机构与四项职能合为一体。

三、开发与建设

兵团的经济建设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后,兵团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适应市场经济要求,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发展方式,大力推进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建设,着力保护生态环境,改善民生,促进就业,提高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水平,各项事业取得显著成就。

不断提升综合经济实力。2013年兵团生产总值达1499.87亿元人民币,比兵团成立时的1954年增长了220倍,年均增长9.6%;比1981年兵团恢复时增长了22.9倍,年均增长10.4%。农业基础地位进一步加强,新型工业化进程加快,工业成为主导产业,第三产业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日益突出。2013年,三次产业结构比为29.0:41.8: 29.2。

兵团各项事业取得重大成就,是一代代兵团人实践“热爱祖国、无私奉献、艰苦创业、开拓进取”的兵团精神的结果。60年来,兵团人克服罕见的生存、生产困难,扎根边疆,报效国家,在天山南北、亘古荒原上创造出人类发展奇迹。兵团的发展,也是在中央政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全国各省市长期支持帮助下实现的。多年来,中央财政对兵团的投入力度逐步加大。2010年中央政府明确提出,对自治区的支持政策,兵团同样适用;对困难地区和对口支援的政策,所在地兵团师团场同样适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向兵团划拨土地、草场和水利资源、矿山资源,拨售机器设备,出台适用于兵团的政策,直接支持兵团的开发与建设,促进兵团与地方经济的融合发展。全国其他各省市也以对口的形式向兵团提供了大量的资金、技术和人才支援,对兵团的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四、维稳戍边与促进民族团结

新疆陆地边境线漫长,戍守边防是国家赋予兵团的重要职责。兵团从组建开始,就是一支高度组织化的准军事力量。多年来,兵团坚持亦兵亦民、劳武结合、兵民合一,拥有一支数量足够、素质较高的民兵武装力量和兵团武警部队,一手拿枪,一手拿镐,与军队、武警和各族群众建立起边境安全联防体系,在维护国家统一和新疆社会稳定、打击暴力恐怖犯罪活动中发挥出特殊作用。

维护新疆稳定是兵团的重要职责,也是实现长治久安的现实需要。20世纪80年代以来,“三股势力”破坏活动对新疆社会稳定的危害日益凸显。针对这种情况,根据统一部署,兵团所属师、团、连和企事业单位建立了应急民兵营、连、排,随时应对各种暴力恐怖突发事件。在反恐维稳斗争中,兵团发挥了特殊作用。尤其是1990年阿克陶县巴仁乡“4·5”事件、1997年伊宁“2·5”事件发生后,兵团民兵发挥熟悉情况、就近就便的优势,快速反应、迅速出击,与武警部队和各族群众携手联动,共同打击暴恐犯罪,维护了社会稳定。2009年乌鲁木齐“7·5”事件发生后,兵团迅速组织民兵担负起执勤、巡逻和对重点目标的守卫任务。当前,兵团正着力建设全国一流民兵队伍,建立融生产、训练、执勤、应急于一体的民兵常态化轮训备勤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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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姜萍萍、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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