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在加速,农民利益要保护
我国推进农业现代化的任务越来越迫切,土地流转成为其中的一个关键。去年,国家发布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又提出,引导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创新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方式,积极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土地流转加速已是大势所趋,但这个过程中农民利益如何保障,仍然存在诸多风险和不确定因素。
记者:如何看待当前土地流转规模不断扩大的趋势?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潼南县田家镇佛镇村党支部书记王海燕:这是城镇化发展和农业现代化的必然趋势。仅在佛镇村,从2006年出现第一个规模流转户开始,土地流转就呈现出加速发展的态势,截至2014年全村2000多亩耕地中,已有1000多亩被流转,村里已有5个种养大户,主要从事养殖业和种植果树、药材等特色经济作物。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曹县五里墩村党支部书记王银香:随着农村各项事业改革和发展,土地流转是必然趋势,这个谁也改变不了。土地流转之后,有利于提高机械化水平。
记者:趋势虽然如此,但规模化经营也好,发展现代农业也好,不能只是富了少数人,置多数农民的利益于不顾,尤其一些地方以强制或变相强制的办法流转土地。怎样避免这种现象发生?
王海燕:政府相关部门应规范农村土地流转行为。一方面,绝不能剥夺农民土地处置的自主权,搞强迫流转,这种现象要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并对责任人进行处分;另一方面,农民土地流转也要符合产业规划、土地用途管制、环保要求等,这与农民“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并不矛盾,这样既能减少土地流转的风险,又能使业主安心务农、踏实种地。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平邑县九间棚村党总支书记刘嘉坤:重点还是政府有关部门要有所作为,真正关心老百姓,不论是外出打工的,还是留在家里种地的,让他们都能受益。土地流转,要流转到那些能为农民创造财富的人手上,当地政府,特别是乡镇这一级,还要有跟踪和监督,荒废了不行,非农化更不行。
记者:土地流转中,农民的利益保障存在哪些风险?
王海燕:目前政府相关部门对农村土地流转风险的管控总体仍处于“缺位”状态,出现了“三多三少”的现象:农民自行流转的多,报村镇备案的少,佛镇村流转的1000多亩土地,几乎全由业主与农民“一对一”协商,出现矛盾和纠纷了才去找政府;流转双方约定不明的多,约定明确的少;书面协议不规范的多,内容规范的少。一些土地流转协议,存在着形式不规范、内容过于简单、条款不完整、对流转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不明确等问题。这些问题都给保障农民土地权益留下了隐患。下一步,针对这些问题,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出台有效措施,加强风险管控。
记者:我们在采访中发现工商企业到农村拿地,有的发展得不错,有的却造成“农业烂尾工程”,农民利益受到损害,这是否也是一个很大的风险点?
刘嘉坤:确实是这样。土地应该流转到懂农业经营的人那里,让土地发挥更大作用。一些人根本不懂农业、不会经营,只是觊觎国家的政策支持,流转土地就是为了钻政策的空子。有些地方土地流转后,成千上万亩都荒废了,令人痛心。我认为企业如果真的要流转土地,必须有好好经营的打算和能力,必须爱护农民、爱护土地,不能存在“捞一把就走”的心理。
王海燕:现在到农村流转土地的,不少是城市工商资本,有的人对农业项目并不熟悉,往往带着一腔热情,甚至是对农村、农业的怀旧心理,就一头“扎”到土地上,资金、技术、管理跟不上,很容易失败,还连累了流转土地的农民。
记者:那么,对工商资本经营农业您有什么建议?
王海燕:应该尽快对工商资本下乡设立门槛,尽快从政策或法律层面因地制宜对工商资本流转农耕地设立期限、规模和涉足领域;对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领域明确限定;明确规定工商资本参与土地流转必须缴纳一定的风险保证金,防止企业中途退出,或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进行掠夺式经营。”(半月谈记者 李松 张志龙)
严防“不开公家车,少干公家事”
按照中央规定,2015年年底前将基本完成地方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改革,“车轮上的腐败”有望被遏制。但与此同时,也有不少人担心会不会出现“补贴照拿车照开”或“不开公家车,少干公家事”的现象。
记者:对于公车改革,公众是普遍欢迎的,但也存在一些疑虑和担心,对此您怎么看?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副县长张琼:进行公车改革,好处是十分明显的。以往,很多领导干部都是一人一车,造成浪费;也有不少领导干部公车私用,接送家人、探亲、旅游等都使用公车,助长了其特权思维。改革不仅有助于压缩行政成本,而且有利于减少腐败,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现在是有一些不同意见,有的涉及具体执行问题,有其道理,也有的纯粹是因为利益和思想观念的博弈。对此,我们应该认识到,一项改革措施,尤其是涉及许多人切身利益的改革措施,有不同意见是正常的,但只要真正利国利民,就必须坚定不移地推进下去。
记者:有人担心,公车改革会影响公务员工作的积极性,您怎么看?
张琼:取消公车,受影响最大的是以往使用公车较多的群体,对大部分公务员来说影响并不明显。但发放公务出行补助则涉及面很广,情况也更复杂,因为公务出行有的人多,有的人少。在具体的改革中,应该注重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保证正常的用车需求,避免影响工作积极性。比如,如果一个月正常的公务出行需求是500元,只补助300元,那有些公务员下乡调研、走访的积极性肯定会受到影响。此外,还要保证所发补助真正用于公务出行,不能被当成个人福利。所以,改革方案设计非常重要,公车改革是好事,但也要注意把好事办好。
记者:无论是公车拍卖,还是后期的车辆管理、租赁等,都涉及利益调整,这个过程中如何防止腐败?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信义兄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孙东林:公车改革中,应该多借助市场的手,用市场的力量更好地推动改革。在已经进行的改革中,不少地方都采取了公开拍卖的方式出售公车,这既有助于消除暗箱操作,避免公车处理价格过低、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也有助于赢得群众对于公车改革的支持,应当鼓励。
张琼:市场化的方式,有助于减少“关系”对于改革的影响。让市场竞争充分介入,对于准备组建公务出行服务平台、解决公务出行问题的地区意义重大。应公开招标、充分竞争,让能够提供质优价廉服务的公司胜出。
记者:我们在采访中了解到,经常下乡的公务人员在公车使用需求上有其特殊性,比如查污染、提供公共服务等,在农村可能要走更远的路,开更长时间的车。公车改革如何考虑这种现实?
张琼:我国幅员辽阔,在基层,尤其是山区、偏远地区,公务出行确实有自己的特点。公车改革中应当避免“一刀切”,不能僵化地作出规定。在改革的具体措施上,应当多多征求基层部门的意见,并允许“大框架范围内的适当的自主权”,让改革的细化方案能够真正契合地方实际,实事求是,避免正常的公务出行受到影响。同时,还可以考虑加强统一调度,在提高公务出行效率的同时体现节俭理念。比如,几名领导干部同时去参加会议,完全可以多人乘一辆车;公务员下乡调研,有时不同部门的人员也可以同乘一辆车。
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玉溪市澄江动物化石群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博物馆馆长陈爱林:车改进行货币化补贴对于有些地方可能不太切合实际。大城市的公共交通较为发达,但边远山区道路难行,缺少公共交通,路途又远,这一点必须考虑。同时有的基层政府部门如农业、林业等,工作地点多在农村,需要高频率地下基层,实施货币化补贴可能会对工作开展造成困难。若要实行货币化补贴,必须考虑到边远山区的公务人员自己开车存在安全隐患,交通成本比大城市更高,补贴额度应从实际出发来确定。
孙东林:正常的公务出行,一定要保障好。改革的过程中,要不断征求群众的意见,也要征求公务员群体的意见和建议,对合理的诉求加以吸纳,及时完善改革方案。
记者:以前有领导干部找下级部门、企业借车用,公车改革如何堵住这些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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