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朋友们!
回首60年人民当家作主的伟大实践,展望民主政治建设的光明前景,我们更加坚定一个信念: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完成省委确定的战略任务,必须坚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切实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在青海坚持好拓展好。我们一定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为引领,按照张德江委员长“9·15”理论研讨会上的要求,在新的征程中不断开辟人大事业新天地。
要始终把握正确方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经过实践检验完全符合中国实际的成功之路、强国之路、复兴之路,我们要坚信不疑、坚守不变。当今世界意识形态领域斗争异常复杂,西方敌对势力大肆鼓吹“多党轮流执政”、“三权分立”,对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横加指责、刻意歪曲,其实质是要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否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十四世达赖集团高调宣扬“中间道路”,极力干扰藏区干部群众的思想,对此,我们要旗帜鲜明地坚决反对。要进一步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信心和决心,深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性、科学性、优越性的认识,自觉维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权威,发展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我省是多民族地区。要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不断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并贯穿于人大依法履职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要大力推进依法治省。实行依法治国,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根本途径,是实现国家繁荣昌盛、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幸福安康的必由之路。我们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把全面推进依法治省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加强顶层设计,加快法治青海建设,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进一步推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处在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第一线,必须把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推进依法治省作为重要任务,加强对“一府两院”执法和司法工作的监督,切实担负起职责,唱响法治主旋律。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强化同各族群众的联系,畅通社情民意反映和表达渠道,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要不断加强人大工作。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进一步做好立法、监督、决定、任免和代表工作,推动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完善发展。当前,要着力抓好以下几件事:一是完善立法工作体制和程序,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把立法决策和改革决策更好结合起来,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表决机制,扩大公民有序参与,努力提高立法质量,增强地方立法的针对性、及时性和可操作性,确保制定的法规条例务实管用。二是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突出重点,讲究实效,着力抓好全面深化改革、“三区”建设等重大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有效解决执法司法中的突出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让权力在制度的笼子里运行。三是进一步做好重大事项决定和选举任免工作,落实重大事项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要求,对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深入调查研究,认真论证评估,依法作出决议决定,推进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积极探索对任命干部进行监督的有效形式和途径,依法行使好人事任免权。四是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着力推进代表联络机构、网络平台和联系制度建设,强化代表履职培训,提高服务保障水平,改进人大代表知情知政、建议督办、组织活动、履职考评等形式,更好发挥代表作用。五是不断提高自身建设水平,以“三严三实”为标杆,巩固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积极推动人大工作机制创新,结合“三基”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认真研究解决县、乡人大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深化人大制度理论研究和新闻宣传,进一步展现人大工作的新气象。
人大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尊重人大法律地位就是尊重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保障人大依法履职就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和改善对人大工作的领导,研究解决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困难,努力为人大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支持和保障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开展工作。各级政府、法院、检察院要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全省各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全省人民都要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共同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人大工作的良好局面。
同志们、朋友们!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事业崇高而神圣,责任重大而光荣。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广泛凝聚全省各族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奋力谱写青海更加美好的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