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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治国:惩治腐败与关怀弱势

2014年06月25日09:14   来源:新华日报

原标题:朱元璋治国:惩治腐败与关怀弱势

坛主小传>>>

马渭源,明史专家,凤凰出版传媒集团编审。著有《大明帝国:从南京到北京》等著作。在中央电视台《发现之旅》、《百科探秘》、南京电视台《金陵往事》、江苏电视台《江苏人文讲堂》等多个频道担任主讲人与嘉宾,深受社会各界喜爱。

核心提示>>>

■ 如果推翻旧政权后,朱元璋不进行建设,或者乱建设、乱搞,这样搞不好一个地区,搞不好一个城市,搞不好一个国家。从这个角度来说,朱元璋并不保守,他在创造一个或者说恢复一个国家。

■ 朱元璋治国有个奇特的地方,对弱势群体有一些常规性的通道。一是设立惠民药局,地方上专门设一两个医官,大概是县或大一点的县设几个点,放一点药,派一两个医生。还设有漏泽园和常备仓。漏泽园相当于我们现在讲的救济所。有一些没有后代的孤寡老人,或死在野外没人安葬的人,都由这个机构负责。再有一个常备仓,地方一旦发生灾荒,就通过常备仓就近救济。

■ 朱元璋在治边问题上的政策是“威德兼施、因俗制宜,华夷归一,建成铜墙铁壁”。朱元璋在这个方面有独特的观念,譬如他说:“盖蛮夷非威不畏,非惠不怀。然一于威则不能感其心,一于惠则不能摄其暴,惟威惠并行,此驭蛮夷之道也”。就是指对待少数民族,不能没有威势,也不能不来点实惠,让他们感受到你的德怀。

在我们六百多年的历史中,对于朱元璋的问题,普遍存在两种看法:一种是神圣化,说他是天生圣人,这多见于明朝的国史,也就是《明太祖实录》、《明太宗实录》,还有当时其它一些官方文书;第二种往往是妖魔化,说他如何杀人、如何做坏事的。今天我们站在价值中立的角度来评判朱元璋,并来分析一下他的治国理念。

恢复中华,创建新的国家秩序

朱元璋从出生到十七岁,再到后来二十五岁从军,这是一段流浪的日子,也是他人生最黑暗、最低谷的时候。从二十五岁到四十岁,这段时间内朱元璋主要是参加、领导反元起义,驱逐胡虏、恢复中华。元朝的统治除疆域扩张之外,经济文化绝对是倒退的,这是一段黑暗时期。朱元璋领导或者说参加领导了这场起义,是具有历史进步性的。

为什么说它是历史的一大进步呢?我们先来看看元朝的黑暗统治。元朝是马背上夺天下,又是马背上治天下,它通过武力统治中国及广袤的土地,带有很大的强制性、高压性。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元末明初的人就记下了元朝时的特点,说灭了南宋以后,为了防止原来南宋人的反抗,官方就禁止夜里点灯。也就是叫老百姓早点睡,不要出来转悠或串门,不能集会、访友。如果不遵守官方的约定,要被杖打一百零七,这是很重的刑罚。

《明实录》里面记载,朱元璋这样评价这一段历史:“尝思昔在民间时,见州县官吏多不恤民,往往贪财好色,饮酒废事,凡民疾善,视之漠然,心实怒之。”用现代文来说就是:我过去在凤阳乡下的时候,见到地方上的州县官一天到晚不干正事,对老百姓视为陌路,不把老百姓当人看待,他们一天到晚就是贪财、搞女人、饮酒,至于国家公务都抛到九霄云外,我当时的心里火啊。朱元璋登位后,杀贪官,杀玩忽职守的人,手段绝不手软,这就是历史的根源。朱元璋有一段话,是从中国儒家文化当中衍生过来的,即“治乱世必须要用重典。”这个“典”是法律的意思,就是治理腐败贪官、腐朽社会,必须要用重的刑罚。从这样的背景,我们可以理解朱元璋反贪是相当有道理的,当然我们并不肯定他滥杀或者扩大化,这是两个概念。但是,朱元璋反腐的决心与力度还是值得我们现在反腐所借鉴的。

朱元璋的第二大贡献,就是在反元过程中“恢复中华”。要注意的是,中华民族这个概念是近代梁启超先生提出的,我们不要把近现代的概念套到古人头上。古人的中华往往是指中原地区,古文里面的中国也往往是指中原王朝,没有现代大的概念。我们的民族概念,世界性的民族意识也是近现代开始的,古代是没有的,只有一种心理文化上的认同感。当时赶走蒙古人,朱元璋确实讲的是胡虏,就是指北方的少数民族蒙古族的统治。蒙古族统治中国到底好不好呢?套用一句传统的话来说,叫做民族压迫。举个例子,元朝法律规定蒙古人与汉人打架,汉人被打了,或者说汉人突然被蒙古人打,汉人还不能还手。要是一不小心把汉人给打死了,要不要偿命的呢?法律规定“断罚出征”,就是罚他去当兵。古时候当兵等于是一种刑罚,很苦的。另外,“并全征烧埋银”,就是赔点丧葬费。由此看出汉人的命贱到了极点。因此当时朱元璋领导汉民族为主体的各民族反抗蒙古的民族压迫,具有进步性。

朱元璋“恢复中华”的意义还在于恢复汉人的文化传统。元朝的统治,我们称“胡俗化”。史书是这么说的,“元世祖起自朔漠以有天下,悉以胡俗变易中国之制。”忽必烈在全国确立统治以后,就是用他们蒙古人的这套风俗、体制来规范我们汉人和其他少数民族。比如,蒙古人死后要么天葬,要么火葬,他们要将这条政策强制推行给汉人。朱元璋上台以后就下令禁止火葬,按汉族人的规矩葬。朱元璋的“恢复中华”是个大概念,它有一系列的制度,比如老百姓穿什么衣服,结婚用什么礼节,什么官衔用什么称呼,官员之间见了相互之间怎么作揖、跪拜,官员出来、皇帝出来,百姓要不要让道,怎么让……《明实录》里都有一系列详细的规章。我们反对等级制,但是也知道要讲究一定的规矩,不能是非不分,要不这个社会就乱套了。对于朱元璋“恢复中华”的有力措施,史书留下这句话“于是百有余年胡俗,悉复中国之旧矣”。如果推翻旧政权后,朱元璋不进行建设,或者乱建设、乱搞,这样搞不好一个地区,搞不好一个城市,搞不好一个国家。从这个角度来说,朱元璋并不保守,他在创造一个或者说恢复一个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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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杨丽娜、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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