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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十年人事改革:解决问题同时产生新问题

刘昊 杨磊

2014年04月10日13:45   来源:南方日报

原标题:用人方式“多轨”带来尴尬几许

近日,有关深圳市3200多名聘任制公务员近年来“零解聘”的消息引起热议,将深圳公务员改革再度推至台前。聘任制公务员、雇员等词语再度浮上热议话题之中,而公众对其的理解却颇为含混。事实上,在深圳公共服务体系中,公务员、职员和雇员扮演着最重要的角色,其背后是近十年时间里,深圳对与社会接轨的人事管理制度的分步探索,以及对公共服务人手不足的尴尬补给,探路间亦伴随质疑。

思路1 增量改革

聘任制四年:“零解聘不代表改革失败”

2007年,聘任制公务员试点在深启动;2010年,这一制度在深圳行政机关全面铺开,深圳开始大规模招收聘任制公务员;与之几乎同时展开的是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2012年,深圳新进公务员已经全部实行聘任制。截至目前,深圳聘任制公务员已经超过3200名。

改革者视聘任制公务员为激发整体活力的“鲶鱼”,希望辅以分类管理改革中对专业人才的鼓励,令政府服务效能提升。巨大的期望也伴随着人们对改革效果的急迫期待。近日引爆舆论的事件来自一则报道——聘任制改革的几年内,深圳3200多名聘任制公务员没有一人被解聘。人们据此质疑,若没有合理的考核淘汰,聘任制是否会成为另一种形式的终身制。

“仅仅以解聘数量来评判改革成功与否,是不合理的,”深圳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回应此事时说。在他看来,聘任制的目的不是解聘,而是建立与社会接轨的人事管理制度,提升公务员的履职效能。他亦表示,从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面临续聘压力的新进公务员,有更多的动力去努力工作,“他们已经为现有的公务员队伍带来了‘鲶鱼效应’”。

在不断涌现的评论中间,除了对此事的质疑之外,另有一类观点则希望给这项改革更多时间。“聘任制公务员最最核心的问题,其实是养老保险并轨。”在深圳市政府某专业技术部门工作两年多的公务员张平(化名)说。事实上,从聘任制公务员入手打破养老财政统包,也是改革的一个方向。目前,深圳机关、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已全部购买社会养老保险,但打破“双轨制”的尝试尚且止步于此。

更被看重的是不断增加的聘任制公务员。“现在深圳公务员总数是4万,2007年到现在7年时间里,聘任制公务员的数量占到了公务员总人数的将近10%,可以预见到,随着时间推移,老一波的委任制公务员会陆续退休,未来聘任制公务员会成为公务员队伍的主体,契约式、市场化的管理模式会成为主流”,深圳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吴海燕对此怀有希望。

思路2 养事不养人

推行职员制:“不因人设岗,也不超岗进人”

早在推行公务员聘任制和分类管理两项改革之前,一项影响深远的改革在深圳的事业单位稳步推进,其间,一个在学者眼中“有市场味道”的词被用来定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即“职员”。随后的公务员改革也大体延续了其思路:“签合同”、“有固定聘期”、“打好一份工”,“通过分类管理,给专业人才晋升通道”。

2004年,随着《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管理办法(试行)》以及一系列相关文件的陆续出台,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正式在深圳启动,7万多名事业单位人员与之密切相关。

彼时的种种动作都像是公务员改革的提前“演练”:通过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除特殊情况外,每一聘用期一般不超过5年。以前的职务级别被取消,人们被分为“行政管理”和“专业技术”两大职类,他们的职业身份被统称为“职员”,而不再是过去的“干部”。专业技术职称只作为任职资格之一,与工资脱钩,与之相关的是职位、效益和贡献。一个人胜任哪种岗位,就拿这个岗位的基本薪酬。在此基础上,干得好的人奖金就高。

这项改革还因为推行“养事不养人”的新分配方式而被肯定。每个事业单位的工资总额由人事部门与财政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共同核定,具体分配权则下放给各事业单位,“这样能充分合理地使用好人才资源,用好人,做好事”,深圳市人事局负责人在改革推行时这样概括初衷,“不因人设岗,也不超岗进人”。

思路3 另辟人手

薪酬低晋升难雇员盼改革

雇员进入深圳机关事业单位始于2004年,当年8月1日,《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正式实施。该办法规定,“雇员”是指“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在核定编制和员额内,以合同形式雇用的人员”。至此,深圳形成了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职员、雇员“三轨并立”的局面。

对于这次人事制度创新,时任深圳人事局局长的陈安仁曾表示,推行雇员制一是避免人员的固化与沉淀,提高政府动态应对公共服务发展需要的能力,也有利于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人员“能进能出”的新机制;二是可以提高行政效率;三是节约和控制行政成本。

担忧的声音也未曾缺席。深圳大学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教授张涛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雇员制实行后,还要考虑到雇员这个群体的晋升问题,不能“把青春献给你了,回头却没有出路”。

几乎是在定期爆发的争议声中,雇员制在深圳走过十年。在深圳新闻网,有网友列举深圳雇员的“十大尴尬”——“待遇低,同工不同酬”、“晋升晋级通道受阻”等问题,均成为被“讨伐”的焦点。网友“shenzhen989”通过论坛发帖称,即便同在一间办公室,雇员与公务员之间仍然各自独立。雇员不能竞聘事业单位的领导职务,另外,尽管有关办法规定,聘任期满一年的雇员“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用”为公务员,但前提是必须参加公务员考试。

面对持续不断的争议声,今年2月,深圳市人社局在接受采访时坦言,雇员制运行近10年,确实遇到一些问题,如制度运行偏离设计理念以及雇员群体在薪酬和职业通道方面的诉求等,未来将启动雇员制度的改革,“主要思路是将雇员制度的调整完善,纳入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统筹考虑……在完善宏观管理和监督的基础上,将具体岗位设置、聘用及薪酬等权限交给单位自主决定”。

截至2014年2月,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共聘用雇员5513人,其中市属单位2638人,区属单位2875人。按照雇员类别统计,高级雇员4人,专业技术、辅助管理和工勤岗位的普通雇员分别1594人、3451人、46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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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常雪梅、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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