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彦夫日记。人民网记者高雷 摄
1963年12月
在很常(长)很常(长)的一段时间里,内心发生了激烈的矛盾:是死去好还是继续活着好?活着吗,艰难如山,寸步难移,在全部生活的历程中,都充塞着每行必遇的困难、阻碍和烦苦。小则吃饭穿衣,大则行走旋作,以至工作与斗争,都每每依次横在我的面前。这样下去,对党和国家、人民和自己,都不可能有什么好处。死去吗,这是违背人民利益、毫无价值的牺牲。
这些难题,这些复混烦思的难题,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增多起来。为革命、为生活而斗争的视线,渐渐暗淡、抹(模)糊了。如果说,在残废以后还曾以勉强的精神,在农村为革命事业做了一点事情的话,那只是出于这样的想法:这可以消磨静卧、孤坐所带来的郁闷沉默状态,用以弥补前功未完的缺额。
当我读到毛主席“为人民服务”这篇文章的时候,心情恍然急剧地跳动起来:“我们的同志在困难的时候,要看到成绩,要看到光明,要提高我们的勇气。”此刻,我的心象一棵久枯失育的草,得到阳光和空气的温慰一样,顿时舒展开来,逐渐返青了。这句伟大宝贵的话,正好说到我的内心深处,我正是只看到自己眼前的困难而没有看到全局的光明前途,对困难丧失了斗争的勇气,把视线固定在一个小的死角里。
“要奋斗就会有牺牲,死人的事是经常发生的,但是我们想到人民的利益、想到大多数人民的痛苦,我们为人民而死,就是死得其所”。
以少数的牺牲代价,去保护广大人民利益免受痛苦损失,这不是共产党人理所当然的义务吗?无数革命先烈为人民、为革命事业的胜利而牺牲,而死得其所。而我呢?却老是(想)自己的困难、自己的前途、自己的得失。何况,自己并没有牺牲生命,人家为革命事业宁死不惜,我为什么失去点肉体就不行?难道就不应该看作是失得其所、义不容辞吗?
先烈们为了革命事业,在刑场上、牢房里,利用每一点机会、每一刻时间,同敌人进行殊死的搏斗,难道我就不能在这样阳光普照、温暖宜人的大好条件下,为党的伟大事业挺身奋斗,直到心脏的最后一跳吗?
一个人只要有生命,就会发光,就能以他所散发出来的光热,去改造他周围的自然环境,去帮助和改造他周围群众的落后思想。
伟大的领袖毛泽东思想武装了我——使一个在别人看来只能清享厚福终身,毫无生息作为,甚至连吃饭喝水都应由别人捧碗相喂的人,重新(振)作起精神,拿起另一种斗争武器。
一个共产党员,只要还有生命,就能有作为。
我有嘴能说,有眼能看,有假肢能走动,有胳膊会写字——这就是我予(与)阶级敌人、工作困难以斗争的有力武器。在毛主席思想的指引下,我决心以这种武器,排除万难,努力奋斗,把自己的一切贡献给伟大的共产主义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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