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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卫:大力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

2014年02月21日07:24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必须坚持正确用人导向

习近平同志指出:“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就蔚然成风。”如何选人用人,历来是反映政治生态的风向标。我们要树立正确、鲜明的用人导向,既要教育和引导各级干部多琢磨事,多琢磨怎么干好事、干成事,努力成为好干部;更要公平、公正、公道地选好人、用好人、管好人,把干部队伍的创造活力充分激发出来,努力营造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严格把好干部选用标准关。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我们做好新时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六项基本条件和七项基本资格,更加突出理想信念,突出政治立场、政治态度、政治纪律,突出坚持原则、敢于担当,突出道德品行、作风修养,突出正确的政绩观,把一大批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加大对人选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科学发展实绩、作风表现、廉政情况的考察,严格落实六种不得列为考察对象的情形,防止出现“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等现象。

严格把好干部选用审批关。对拟提拔人选充分酝酿,广泛听取意见,对人选的任用必须由党委(党组)集体讨论决定,特别是对破格或越级提拔干部的必须从严掌握,真正拧紧干部选拔任用的“水龙头”,堵住“跑冒滴漏”。对于那些做嘴皮子有功夫、实干无能力的干部,一门心思想升官、不择手段谋位子的干部,“六根不净”、不良欲望太重的干部,组织上绝不能提拔,也不会予以重用。

严格把好干部选用纪律关。把干部选拔任用“十不准”作为不可逾越的“高压线”,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纪律面前没有特权,纪律约束没有例外,以刚性的纪律约束保证选人用人风清气正。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完善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努力营造公道正派、公平公正的选人用人环境。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要严格执纪,对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等违纪行为决不能放过,不仅要处理当事人,而且要追究责任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选人用人不正之风。

必须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

好的作风是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重要标志。去年以来,通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纠正“四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干部作风有了明显好转。作风建设贵在“常”“长”二字。要始终把作风建设抓在手上,坚持不懈反“四风”、树新风,不断清除影响政治生态的污染源,以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好的风气是抓出来的,更是带出来的。十八大以来,党风政风明显好转,一个根本原因就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中央政治局率先垂范、以上带下。领导干部要在强化自律意识和纪律观念上发挥带头作用,敢于在班子和队伍面前喊出向我看齐、对我监督,要求别人做的首先自己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既以身作则、严格自律,又敢抓敢管、认真负责,加强对分管领域干部作风的教育监督。

巩固成果严防反弹。去年,江西在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开展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结合实际扎实开展“红包”问题、民生资金管理使用等专项治理工作,深化了改进作风成果。我们要乘势而为、乘胜追击,巩固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并将有益做法和经验运用于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中,推动解决基层党员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把机关和干部作风的评判权交给群众,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党风廉政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培育良好的社会风气。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与弘扬江西优秀传统文化结合起来,让崇尚清廉、鞭挞贪腐成为社会主流价值观。大力宣传勤政廉政典型、社会道德模范、平凡感人事迹,引领人们树立正确的道德观、价值观、利益观,形成优良党风、清廉政风与清新社风、淳朴民风多元共生、相互促进、良性循环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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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吴斌、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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