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璇涛 (2014年1月23日)
同志们:
我代表十一届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三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王岐山同志的工作报告,回顾总结2013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4年任务。省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高度重视,省“两会”期间,省委常委会专门听取省纪委工作汇报,省委书记赵克志同志出席全会第一次大会并作了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落实。
一、2013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省委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来抓,旗帜鲜明地惩治腐败,态度坚决地抓党风促政风;省委常委会及时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了贯彻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省委常委分别带队就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在中央纪委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将严明纪律、正风肃纪、惩治腐败和加强自身建设作为主要任务来抓,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为重点强化执纪监督,维护党纪、确保政令畅通
依据党章和行政监察法的规定,按照纪检监察合署办公的要求,认真履行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项职能。将维护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放在首位,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督促党员干部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强化纪律观念。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11起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加强对贯彻组织人事纪律的督查督导,着力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95起。围绕规范和节约用地、节能减排、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政策措施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有力推进了中央和省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参与调查安全生产事故306起,党政纪处分或行政问责195人。
(二)强化正风肃纪,坚决纠正“四风”、促进党风政风建设
围绕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及时制定《贵州省机关工作人员作风问题处理办法(试行)》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的监督检查办法》。在强化日常监督的基础上,抓住重要时间节点,针对公款吃喝、公车私用、上班时间打麻将、公款购送月饼和寄送贺年卡等方面的问题集中开展明察暗访。共查处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4121人,党政纪处分416人。省纪委监察厅分4批对20起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并针对问题比较集中的系统和单位,约谈了相关负责人,发挥了警示和教育作用。
督促各级各部门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各类专项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会议文件大幅精简;节庆活动次数和规模得到有效控制;省直93家单位的公车全部实行编制管理;全省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人数同比减少32.4%;56.8万名党员干部作出会员卡“零持有”报告。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省直机关作风整顿,着力整治“庸懒慢浮贪”等问题,在效能提升、投诉查处、作风问责等专项整治中认真履行职责,查处通报了一批反面典型。
(三)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
省纪委监察厅对近五年所有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清理,按照拟立案、初核、暂存、留存和了结等五类处置方式逐件提出处理意见。督促市县两级对问题线索进行清理、实行台账管理,整合派驻机构和乡镇纪委的力量,加大办案力度。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26464件,同比上升29.87%;初核4742件,同比上升10.23%;立案4200件,同比上升10.06%,其中:地厅级干部12人,同比上升140%,县处级干部107人,同比上升25.88%;结案4117件,同比上升9.47%,党政纪处分4660人,同比上升11.94%,移送司法机关296人,同比上升151%。严肃查处了程孟仁、王术君、沙先贵、洪金洲等人的违纪违法案件。党风廉政建设民意调查显示,群众对反腐败工作满意度较上年提升4.97个百分点。
注重抓早抓小。加强党性教育和示范教育、广泛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暂行办法》,制定《省管干部廉政谈话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突出抓警示教育和廉政谈话。在省市县三级分别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警示、提醒和诫勉谈话,全省各级党委、纪委共开展廉政谈话29100多人次。
以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为主要任务,扎实推进巡视工作。对安顺市、六盘水市、黔南州、黔西南州等4个市(州)和24个县(市、区),以及2所省管高校和1家省管企业进行巡视,巡视中发现114个问题和35起案件线索,已分别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同时,积极配合中央巡视组在我省开展巡视工作,对巡视组反馈涉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意见,认真抓好整改;对巡视组移交的163起问题线索分类进行核查并及时报告了核查情况。
(四)以落实“三严守九严禁”为抓手,促进纪检监察干部自我规范、自我净化
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切实改进调查研究,坚持重要决策广泛征求省纪委委员和有关方面的意见。精简会议文件、严格公务接待,严控“三公”经费。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机关作风整顿工作,查找和整改了“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班子成员包市(州)督导和内设机构定期汇报“大急难”工作等制度。按照“三转”要求,对内设机构进行调整,增加办案工作力量;对牵头和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清理,由136个减少到40个。
在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学习贯彻党章活动,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做党的纪律的坚定拥护者、模范执行者、有力监督者。在省市县三级分别举办派驻干部和办案骨干培训班,着力提升战斗力、执行力和担当力。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对市县两级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的考核管理进一步加强。
将“三严守九严禁”作为行为规范来抓,促进纪检监察干部自我净化、自我规范、自我提升,学会“戴着脚镣跳舞”。全面开展会员卡清退活动,各级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均按照“零持有、零报告”要求作出书面承诺。严肃纪律、严格监督,对6名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纪检监察干部及时作出处理。
结合省情实际,强化探索创新,扎实推进市县两级完善派驻机构统管工作,着力抓基层打基础。在健全机构、整合力量的基础上,加强工作指导、强化系统管理,派驻机构的派驻意识和监督意识进一步增强,全年共查办案件1503件,党政纪处分930人,基本扭转了过去不能办案的局面。毕节市整合派驻机构和乡镇纪检组织的力量,建立民生特派组,加强民生项目的监管,在维护群众利益方面发挥了较好的监督作用。王岐山、赵洪祝同志就省纪委《关于完善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管工作的实践与思考》和毕节市建立民生特派组的做法,分别作出重要批示。
在过去一年的工作中,我们深刻地体会到:中央纪委和省委的正确领导,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坚强后盾,各级党组织的大力支持、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是我们的有力依靠。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按照“三转”要求,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定位,才能集中精力履行好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必须将抓作风建设与惩治腐败统筹起来,既从具体问题抓起,着力遏制不正之风,又突出治标,严厉惩治腐败、才能有效提升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信心;必须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促使党员干部“不敢腐”,不断强化廉政教育和监督管理,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促使党员干部“不想腐”、“不能腐”,才能有效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诸多不足。比如,少数地方和部门党委(党组)、纪检监察机构没有很好地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少数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不强,对本单位本系统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少数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少数党员干部纪律松弛;大案要案时有发生,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现象仍然较为严重;少数党员干部不良作风积习甚深,顶风违纪;少数纪检监察机构对“三转”要求跟进不及时、不到位,职责不清、定位不准的问题还较为突出;纪检监察队伍的素质作风与履行监督职责的需要还存在差距等问题。对此,我们务必要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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