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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添柴”文化产业

2014年01月27日09:37   来源:经济日报

原标题:税收“添柴”文化产业

近段时间来,文化产业接连迎来政策利好,尤其是税收政策方面亮点频出,比如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将广播影视业一次性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等等。目前,这些优惠政策已经初显成效,文化企业信心明显增强,传统产品质量有所提升,税优政策已经成为文化产业提速的又一发动机——

税负减了信心增了

接连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让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看到了发展的曙光,受到企业普遍欢迎

民营连锁书店纸老虎公司董事长曹章武心情特别好。一开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就发布《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自今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这对实体书店来说是利好。”曹章武说。

纸老虎虽然有着40多万会员,去年也曾经历过“闭店告急”。当时,4位股东提出闭门关店。他们并非不爱书店,事实上,为了筹款补贴亏损的书店业务,他们先后卖掉了自己的房子。然而,书店的业务迅速收缩。目前,纸老虎已关闭了上海27家和北京近30家书店,仅保留了4家面积较大的门店。

“免去13%的增值税,纸老虎每年可节约100万元。”曹章武表示,对于近年来挣扎在“生存线”上的实体书店来说,免税政策更重要的是提振了业内信心。

单向街书店经理武延平也强调了此次减税的激励意义。“此次减免税,对于我们这样小盘子经营的实体书店来说,金额并不多,但总算看到了一些‘曙光’,影响将是长远的。”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柳斌杰表示,国家还将继续对书店实行补贴,并鼓励书店开进社区。

动漫产业方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动漫产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对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予以明确。“这将对国内动漫软件的研发生产,乃至整个动漫产业的配套升级起到推动作用。”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邓金华说,“我们也希望国内软件公司,能根据动漫制作的需求,开发出更多高效的优秀软件。”

营改增送上“大礼包”

纳入“营改增”试点有利于传媒行业减轻税负,有利于影视等行业规范化发展

作为现代服务业税目的子目,广播影视业被一次性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采用6%的低档税率,购买设备与电视剧集时,还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款,为电台电视台大大减负。

“营改增以后,我们每年税负降低15%左右。”河南电视台台长王少春表示。去年8月,该台“改征增值税”394.51万元,税负为3.37%,比按5%税率计算的营业税减少226万元,减幅36.4%。

“传媒行业以广告为重要收入来源,下游广告商买进播放、出版服务后,也可享受税款抵扣,将促进广告行业发展。”河南省国税局工作人员杨莉表示。

山东淄博鲁中晨报广告有限公司,便是营改增试点扩围广告业务链条上的受益者。该公司财务部李经理说,公司每月减税4000元左右,数额不多,但公司正处于从广告代理向专业广告公司发展的关键期,营改增起到了重要的支撑作用。

纳入“营改增”试点还有利于影视创作规范化。长期以来,国内影视剧拍摄,通常是企业将资金交付给导演,然后由导演联系后续事项,投资企业不会过多参与。随着营改增的推进,影视剧制作中可抵扣项目增加,企业出于降低税负以及防范税收风险考虑,会更加规范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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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杨丽娜、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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