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化城镇产业支撑,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坚持产业为基、就业为本、生计为先,以城镇集聚产业的规模和提供的就业岗位决定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的规模和进程,加快先进制造业大省、高成长服务业大省建设,培育发展各具特色的城市产业体系,强化城市产业支撑,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营造良好的就业和生活环境,使农业转移人口进得来。
7.推动工业集聚发展。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以技术高端化、产业集群化、发展集约化为方向做强高成长性制造业,以发展深加工产品群、节能降耗增效为重点改造提升传统支柱产业,以主攻核心技术、突破市场瓶颈为着力点培育战略新兴产业,增强工业的支撑能力。推动产业集聚区向更大规模、更高水平、更好质量发展,坚持企业(项目)集中布局、产业集群发展、资源集约利用、功能集合构建和人口有序转移,坚持产城互动,突出龙头带动、链式发展,着力构建规模大、竞争力强、成长性好、关联度高的产业集群。加快公共服务向产业集聚区延伸覆盖,带动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农业人口向城镇转移。
8.大力发展服务业。充分发挥服务业最大就业容纳器的作用,适应居民消费需求多样化,完善和落实政策,着力发展金融、现代物流、文化、旅游、信息、电子商务等高成长性服务业,推动房地产业、商贸流通业等传统支柱服务业转型升级,培育发展健康服务、教育培训、商务服务、科技服务、养老及家庭服务等新兴服务业,显著扩大产业规模和就业规模。把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作为加快城区服务业发展的主要载体,创新融资开发、商业运作模式,建成一批大型城市综合体,培育一批金融服务、文化创意、商务中介、总部经济等特色楼宇,形成一批商、旅、文融合的特色商业街,改造一批现代物流、电子商务、会展等有机融合的专业市场,打造产业高集聚、产出高效率、功能高复合、就业高容量的服务业集群。
9.完善多渠道增加就业政策措施。出台更有力的鼓励企业吸纳就业的措施,运用财政扶持、税费减免、创业指导、政策性金融服务、小额贷款担保等手段,大力发展中小微企业,增加更多就业岗位。鼓励自主创业,制定创业优惠政策,突出资金、场地、技术等创业服务,形成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新机制,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扩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规模,积极开发公益性服务岗位,并多向城镇低就业家庭和农民工提供。继续抓好省外转移就业,推动建立长期劳务培训与输出关系,培育一批全国知名的劳务品牌。规范招人用人制度,消除城乡、行业、身份、性别等一切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建立全省统一的就业服务信息平台,完善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依法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10.加强和改进就业技能培训。高度重视农民工职业培训和素质提高,深入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坚持人力资源、教育、民政、农业、扶贫和残联等部门六路并进,协同配合,资源共享,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劳动者技能;大力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使每一个农民工特别是80后、90后农民工都能至少得到一次免费的基本职业技能培训,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创业条件的农民工,要做好提升创业能力的培训。加快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验区建设,继续实施职教攻坚计划,坚持“三改一抓一构建”,改革单一的封闭式办学模式,大力推进校企合作;改革单一的政府投资模式,强化企业开展农民工岗位技能培训责任,建立多元投入办学机制;改革职业院校的管理体制和机制,激发职业教育办学活力;抓好一批职业教育重大项目,建设一批高水平的骨干职业院校,做大做强一批竞争力强的职教集团;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动职业教育特色化、品牌化发展。创新培训方式,调动培训对象和培训机构两方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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