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整章建制,以制度规范促进执法办案的客观公正。
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保证每一个司法案件都能得到依法公正处理,必须构建一套务实管用的制度体系。首先是要健全执法岗位的规范体系,并保证执法规范的严格遵循。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今年深入开展了执法规范化建设启动年活动,修改完善检察业务方面的规定就达38项,综合工作方面的规定41项,严密了制度体系。一个冤假错案的发生对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对司法公平正义的冲击力是巨大的。坚守法治底线,严防冤假错案发生,是法律监督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针对检察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执法中易发的问题,制定了严防冤假错案发生的23项刚性措施,促进了执法办案行为的进一步规范。
目前,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下大力抓案件管理,全自治区各级检察院都已成立案件管理机构,启动了案件管理和流程监控工作,以确保检察环节的每一个案件都能够得到及时、依法办理。“为检不廉”,是影响检察公信力的一个重要问题。为解决好这个问题,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在执法办案中推行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和“一案三卡”制度,做好案前预防,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深入到执法办案的每一个环节。每办理一案都向案件当事人发放告知其权利义务和办案人员应遵守的办案纪律的“办案告知卡”;办案人员填写其廉洁自律情况,经所在部门领导签署意见的“廉洁自律卡”;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回访,经被回访人签署意见的“回访反馈卡”,保证了检察人员廉洁、规范执法。在队伍管理方式上,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把强化检察队伍建设与执法规范化、检察信息化有机结合,减少了队伍管理的随意性,增强了刚性,促进了法律监督、自身监督、队伍建设“三强化”,保证了执法办案工作的客观、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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