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朱佩娴
2013年12月20日08:50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政府引导,社会自治,公共服务还须“共同制造”
记者: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要促进群众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面对城镇化提出的诸多挑战,我国基层治理应该如何进行改革和创新?
王续添:治理是多元主体之间的参与、合作与博弈,是社会体系、政府体系和市场体系之间的合作与互动。与乡村社会的“简单”相比,城市社会更加“复杂”。城镇化解体了旧的乡村或半乡村的社会关系和结构,构建了新的城市或城镇的社会关系和结构。从这个意义上说,治理就是新的主体以新的规则和方式处理和调整新的社会关系和结构,治理体系也就是其组织体系、规则体系和行动体系的统一,而改革与创新的重点是适应城镇化发展的需要和城镇社会的实际,对这三个体系及其相互关系的体制与机制的调整、改变、重组、新建和优化。
政府是治理最重要的主体,但绝不是唯一主体。政府引导,社会自主自治,只有公共服务的“共同制造”,才能使其更加合理化,更有效率。
温铁军:以往一些地方推行“撤乡并镇”,导致诸多教训。今后,最好不要破坏原有的以“大村”为单位的传统自治模式,很多数千人口的村级自治体与国际上一般的市镇自治并无本质区别。村内的经济结构本来就多元化,尤其那些维持了集体经济的乡村,真正需要的只不过是上级加强基本建设投入,而不必强行改制为成本极高的城市政府。这样既维持了乡土社会以传统社区为基础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又极大地降低了管理成本。
祝灵君:具体而言,要提供丰富的社区服务,比如社区教育。发达国家的城市治理中有发达的社区教育体系打基础,这是我国当前最缺乏的。社区教育是思想教育、是“心律”教育、是城市市民文化的教育,也是生命教育和生活技巧教育。由于发达国家的社区教育弥补了学校教育的不足,城市人口的市民化进程才显得有条不紊。因此,应该因地制宜地构建以“家庭俱乐部”、“群众谈心室”、“社区服务中心”为特色的中国城镇、城市社区教育场所,同时注意防范以家庭为本位所形成的“私德”扩张;积极倡导各种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学校、市民学校、家长学校、女子学校的教育,培育现代市民“懂城市规矩”,掌握城镇生存生活的技巧和在“陌生人社会”中的基本礼仪。
《 人民日报 》( 2013年12月20日 11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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