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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金融加速走向阳光

2013年11月28日09:04   来源:经济日报

原标题:民间金融加速走向阳光

随着一系列改革举措出台,民间金融正摆脱“灰色”运行,向着“阳光”转型。一方面,得益于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如中国首部专门规范民间金融的地方法规《温州民间融资管理条例》的发布,民间金融正在向着有法可依的目标稳步迈进;另一方面,民间金融机构也努力通过渠道创新提升服务水平,主动地向“阳光化”运行目标靠拢——

民间金融街探路融资“正规化”

民间金融形成集聚效应有助于建立行业口碑,这种正能量能在一定意义上发挥和监管一样的效果,督促企业更加自律

世界上最早纸币“交子”的诞生地——四川省成都市东大街,自古以来就是最繁华的商业贸易集聚地。1000多年后的今天,这条楼宇林立的街道以民间金融街的新身份,继续传承着它的金融梦想。在这条金融街上,积聚有小额贷款、融资担保、融资租赁、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典当、财富管理、资产管理等琳琅满目的机构。

今年10月份,继广州、温州、佛山、东莞等地相继建立民间金融街之后,这里建成了我国西部的民间金融聚集地。

去年以来民间金融街在各地悄然兴起,创新渠道成为民间资本涉足金融领域的一大亮点。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准金融机构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起来。统计显示,仅四川一省就新增了近20家担保公司,且业务量都处于上升趋势。

民间金融的繁荣兴起,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但也让规范与引导的问题凸现出来。专家表示,应建立符合当地实际贷款利率及担保费率公开发布机制,形成金融产品的“地域价格”,引导民间融资逐步走向公开化、阳光化。

适时而生的民间金融街,到底具有多大的能量?以今年5月挂牌成立的佛山民间金融街为例,佛山市南海区区长郑灿儒表示,目前已引进50多家机构入驻,包括19家小额贷款公司。根据测算,这19家小贷公司每年可投放160亿元至200亿元的贷款规模,相当于一家国有银行或几家股份制银行对该区的金融支持力度。以广州民间金融街为例,这个刚刚成立1年的金融街已经吸引到102家金融机构进驻,累计提供融资服务超过100亿元,实现税收超过1亿元。其中,中小额贷款公司30家,占全市的65.2%。

同样的一幕正在全国各地频频上演,民间金融街以强劲的发展势头提供了不容小觑的融资服务。同时,民间金融机构不受金融监管、不具有规范的机构或固定经营场所、服务对象主要是不能从传统金融机构获得融资的经济行为人等乱象正伴随着民间金融街的兴起得到有效抑制。

“对于民间金融机构而言,单靠制度上的监管远远不够,这些企业之所以主动入驻金融街,其初衷就是建立行业口碑,获得稳定的客户群。因而对于这些民间金融机构而言,政府的认可、媒体的关注与客户的评价甚至能够发挥和监管一样的效果。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种正能量已经成为监管之外的另一套评价体系,督促企业更加自律。”高顿财经旗下高顿研究院副院长赵刚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建议,“未来可考虑为金融街设立较高的准入门槛,通过强化风险监管培养出更为优质规范的民营金融机构。”

“以民间金融街为代表的民间资本正规化进程,正在为广大的民间金融机构提供示范。”赵刚说,由于民间金融街租金相对便宜,因而它同时具有类金融机构孵化器的作用,可以更好地培育处于初创期的民间金融公司。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财政税务系主任林江对于民间金融街的定位也有自己的看法,民间金融街可以做一些一般盈利性机构不做的非盈利特色金融,通过政府补贴,让一些非营利机构入驻金融街,弥补市场不足,“把管理、咨询、风投这些机构集中在一条街上。所以它应该成为一个综合服务平台,而非借贷平台。”

就民间金融街在现阶段遭遇的发展难点,广东金融学院院长陆磊重点关注两大问题。其一,未来街内的民间金融机构能否上规模,因为当机构数量和融资额达到一定规模后会更有助于实现集聚效应和扩散效应。其二,硬件、软件是否到位决定了金融街的走势,好的配套优势才能对民间金融组织形成吸引力,比如交通条件、税收及其他公共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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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姜萍萍、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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