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8日08:41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增强版权意识才能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
应当说,主管部门关于限制引进模式节目政策的出台,固然让人们看到电视节目的“差异化”和“原创性”是未来重点扶持的方向。但也有业内人士表示了担忧——面对中国观众已经被引进节目提高的欣赏口味,国内原创节目是否能满足观众的心理期待?而各大卫视为原创节目腾出的播出时段,是否真的能刺激国内电视制作行业原创能力的提升?原创节目总量需求的增加,又是否会带来新一轮的节目抄袭之风?
业内人士指出,版权意识淡薄,是目前国内电视行业亟须解决的问题。最近几年,随着海外模式节目在国内声名鹊起,一些电视台的抄袭行为也频频出现。常常是一个节目刚刚火,就带动了一批类似节目的产生。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中国好声音》播出后,各大卫视综艺节目中出现的“转椅子热”,以及《星跳水立方》播出后,不少节目中出现的“跳水热”。
“变相抄袭永远无法替代原创,也无助于提高创新水平。欧洲的模式节目产业之所以发展得好,其法律保障是非常重要的原因。节目创意者把知识产权卖给销售商,销售商再卖给电视台,每卖一次的收入都会与版权所有者分成。而在中国,这方面的法律保障是欠缺的,行业内部也没有形自律的风气。版权意识不到位,直接导致了创意激励机制的缺乏。”德国Red Arrow公司亚太区高级副总裁何艳说。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四川电视节期间举行的首届中国电视模式节目大赛就采取了版权代理的做法。报名参赛的210个提案中,最终进入决赛的8个提案将由世熙传媒进行代理销售,其销售版权收益将与版权所有者进行分成。
与此同时,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在鼓励原创的过程中,切不可将引进与原创对立起来。“从小作坊式的制作到工业化制作流程,中国电视节目要向国外学习的东西还有很多,要走的路还很长。所谓引进压制原创,其实是个伪命题,国内原创节目的根本问题还是在于市场机制不健全。”杜昉说。
在现行政策基础上,国内电视行业正在探索与海外电视机构新的合作方式——联合研发、联合制作。“国际电视行业已经进入全球流通的时代,中国当然不能缺席。联合研发、联合制作,对于中国电视人来说,是学习和提升自我的必要方式。”刘熙晨说。(记者 刘 阳)
《 人民日报 》( 2013年11月28日 17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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