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缺乏制约全面铺开
“先行试点早,全面铺开晚”,业内人士如此概括我省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的发展。
据了解,根据国家相关部委于2011年列出的时间表,在今年年底前,全国各设区市都要建立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构,而截至目前,我省还有4个设区市仍在“酝酿”中。
而早在2010年,我省相关部门两次下发文件,要求各设区市谋建该组织。
“各设区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要于2010年底前组建完毕,并组织开展工作。”这是我省相关部门于2010年8月下发文件中的一项具体要求。
然而,在文件下发后,我省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组织并未在全省铺开,同期,我省各类医疗机构出现的医疗纠纷案件数量一直呈上升趋势。
第三方调解组织为何“久唤不出”?
“进度不一、推广缓慢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经费落实难。”省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说。
对此,专家说,从我省两大既有模式来看,该组织均由财政供养,这也是被看作其中立性的一个重要保证。“南方有些城市尝试第三方调解组织的市场化,目前还没有较为成型的经验。”专家认为,目前来看,较为理想的方式应是谋求政府出资,定编制、定办公地点,给予相对稳定的经济保障。
资金的困境还常常出现在第三方调解组织的运行过程中。
发挥媒介作用,使医疗机构与保险机构建立合作,这是很多第三方调解组织开展的一项常规业务,但记者了解到,谋求医疗机构与保险机构的“联姻”其实并不易。
“有些医疗机构认为,即便发生纠纷,一年所需赔偿的总金额最多也超不过一年的保费,他们认为没有必要参保。”某市相关部门负责人认为,有些医疗机构对参保缺乏积极性,这无疑让第三方调解机构陷入尴尬境地。
“既然医疗机构不愿意参保,就将赔偿资金预支给调处中心进行专户管理。”仲博理说,保定市医患纠纷调处中心成立三年多来,加入该中心的19家医疗机构按照规模大小每年给该中心预支一定额度的赔偿金。
仲博理认为,此举不仅保证了约定赔偿金能够通过专院专赔的方式及时支付给患者,还能进一步调动第三方调解组织的积极性。
尽管存在资金制约,但人们已经看到成立第三方调解组织的必要。目前,保定市医患纠纷调处中心正在编制一本汇集了多类医疗纠纷案件处理方法的书籍,准备发放给医疗机构,“希望能对提高医疗机构的诊疗水平和处理医疗纠纷有所帮助。”仲博理说。
破除机制观念障碍更好发挥调解作用
从统计数据上看,我省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组织的作用不可小觑:石家庄市医调委成立两年多来已受理医患纠纷256件,调解成功221件;保定市医患纠纷调处中心仅今年以来就已成功化解案件136个。
但客观来看,与近年来我省医患纠纷不断上升的案件数量相比,第三方机构的调解作用还亟需增强。
我省早在2010年下发的相关文件中就明确要求:赔偿金额超过2万元的医疗纠纷案件必须经过第三方调解组织调解,但从目前的统计数字来看,该要求并未落到实处。
对此,省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认为,随着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组织在全省逐步铺开,如何让产生矛盾的医患双方更主动地诉诸第三方调解组织才是关键。
记者调查发现,医患双方回避第三方调解组织的原因有多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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