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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世锦: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同权同价

2013年11月19日18:43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刘世锦发言(吴思瑶摄)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11月19日电 (吴思瑶) 今天下午,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在北京举办专题吹风会,向外国驻华使节介绍三中全会精神。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刘世锦在会上介绍相关情况时说,《决定》中提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刘世锦说,在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部分,《决定》主要涉及农村和城镇化问题。在农民宅基地问题上,《决定》提出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在市场体系部分,《决定》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对于城市建设融资体制,刘世锦介绍说,《决定》提出建立透明规范的城市建设投资机制。允许地方政府通过发债等多种方式拓宽城市建设融资渠道,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研究建立城市基础设施、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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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吴思瑶、权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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