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 果——有力激发市场活力
基金补贴不仅有利于促使更多废弃产品进入正规企业进行拆解,同时也将大幅度提升企业参与回收处理的积极性
2012年7月1日起,我国正式开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数据显示,2012年底累计征收约18亿元,预计今年可征收30亿元。
中国家用电器协会秘书长徐东生评价认为,采用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可以为我国“电子垃圾”回收处置系统的完善提供长期有效的资金保障。在实际操作中,作为竞争性行业,家电在转嫁赋税成本时有一定难度,但绝大部分企业都积极配合税务部门进行缴纳。
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投资性公司工作委员会环保工作组副组长刘海介绍说,财政部与环保部组建专家核查小组,对每一家申请企业进行严格审核,只有严格遵守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要求,并符合国家废弃电器电子拆解规范的企业,才能最终获得基金补贴。统计显示,目前,全国规划建设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共有115家,已建成并获得基金补贴资格的企业有64家,初步形成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体系。
唐爱军表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制度实现了环境效益、资源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共赢。首先,基金补贴有利于促使更多废弃产品进入正规企业进行拆解。统计显示,截至今年8月,纳入基金补贴范围的64家企业报送回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共计3600多万台,拆解后相当于节约12万吨标准煤、节水2000万立方米、减少固体排放800万吨、减少废气排放50万吨。
其次,大企业获得补贴后,可以增添设备、改进技术,促使拆解工艺向机械化、精细化发展,大幅提高资源利用价值。通过测算,目前,3600万台废弃家电通过拆解处理可以产铁5.9万吨、铜1.4万吨、铝1350吨、玻璃35.1万吨、塑料10.9万吨。
再次,基金补贴可补偿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成本,使处理企业获得合理盈利,从而提高市场主体参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的积极性,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经营模式。
最后,由于有稳定的政策预期,有实力的企业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加快布局,外资企业介入的积极性也有望提高,有利于建成一批规模较大、设备先进、管理规范的处理企业,带动行业规范化、规模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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