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吴秋余
2013年11月01日08:36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财产税能否有效“控高”
——从社会现实状况和征管技术基础看,遗产税短期内还不具备开征条件
日前,一则“征收遗产税被写入十八届三中全会文件草稿,起征点为80万元”的新闻引发公众广泛关注,虽然很快被辟谣,但人们对遗产税的议论并没有就此停止。
近年来,收入差距问题被人们广泛诟病。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2年基尼系数为0.474,国际上通常把0.4作为收入分配差距的“警戒线”,超过0.4意味着收入差距较大,超过0.5则意味着差距悬殊。而以遗产税为代表的财产税,则被许多人寄予了调节收入差距,特别是控制偏高收入的期望。
今年3月,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发布《遗产税制度及其对我国收入分配改革的启示报告》,根据对188个国家的信息收集和检索,发现有114个国家开征遗产税或对遗产课征其它税收,占比61%,并建议国家争取在“十二五”内出台遗产税制度。而早在今年2月,国务院批转的《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要求“研究在适当时期开征遗产税问题”。
这是否意味着,遗产税开征的脚步已经越来越近了?
“从目前来看,遗产税的征收还不是时候。”白景明分析认为,遗产税近期之所以能够引发人们热议,说明在短短的30多年里改革和发展使中国人民积累了大量财产,也表明公众对财产安全问题十分敏感,这启示我们推进财产税制改革时必须给全社会以稳定的财产安全预期,要让人们相信社会主义国家是保护私人财产的。
白景明介绍说,我国的普通家庭刚刚经历过30多年的财产积累,很多人都是最初没有多少财富,改革中收入不断增长使人们有了货币储蓄,住房商品化后房屋升值实现了家庭财富增值,这些财产很多是家庭生活必须的财产,开征遗产税会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和政策稳定的社会预期。
近日,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也公开表示,遗产税征收的前提是完善个人财产登记制度,而且税率要合理,门槛要适度,因为中国和外国不一样,中国的老人没有多少遗产。
与遗产税还处在争议中相比,同属于财产税范围的房产税改革正在持续深化中。“房产税在上海和重庆的试点已进行了2年多,现在看来有必要继续推进,但应该继续坚持窄税基、低税率的征收原则,保证一般家庭的基本居住需要。”白景明介绍说。他认为,房产税的实施效果主要体现在完善税制上,对房地产的调控功能应放在第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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