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吴秋余
2013年11月01日08:36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个税莫成“工薪税”
——“当前个税最大问题在于专项扣除不够精细化,没有考虑纳税人的实际负担状况”
每月的10号和15号,是孙鹏生活中两个重要的日子:工资发放日和房贷还款日。10号,他会打开网上银行账户,看看自己这月入账多少、距离每月房贷还款额还差多少,然后抓紧通知山东老家的父母,把钱打到自己的银行账户,保证15号银行能够足额扣款。
27岁的小孙在北京一家金融机构工作,去年和妻子买了一套80多平方米的二手房,为此贷款190万元,每月要还1.2万多元。因为妻子还在读书,房贷给他带来的压力格外大。“我的收入每月到手有1万多,但房贷还得要父母帮着还才行。”
更让他不满的是,“像我这种还完房贷工资只有负数的人,每月还要交近1000元的个税,发年终奖时还要交得更多。”孙鹏认为自己这种状况不应该再被纳入个税的征收范围。
随着大城市房价、物价快速上涨,个人所得税遭到越来越多工薪阶层质疑,一度被指沦为“工薪税”,没有起到应有的调节收入差距的重要作用,反而增加了工薪层的税收负担。
据统计,在2011年9月1日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到3500元之后,我国的工薪所得纳税人占工薪收入人群的比重只有8%左右,2012年个税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还不到6%。而香港税务局日前公布的最新数据,在香港地区2012—2013纳税年度里,全港360多万名工作人口中有163万人需缴纳薪俸税,占比高达45.28%。为何个人所得税还是引发如此大的争议?
“当前个人所得税最大的问题不在起征点,而在于专项扣除不够精细化,尚未充分考虑市场化范围扩大给个人支出造成的压力。”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白景明介绍说,世界上很多国家个税设计的可借鉴之处是充分考虑了纳税人的实际情况,设计了精细化的专项扣除机制,住房抵押贷款、孩子抚养费等都可以经由纳税人申请而在纳税前给予扣除。
个人所得税的税制模式大体有3种:分类税制、综合税制、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分类税制。“分类税制征管成本较低,但公平性较差。”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介绍,分类税制只根据不同的收入类型进行分类征收,很难考虑不同纳税人的实际生活负担。“一个人的收入应当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归集,再根据收入水平适用一个综合税率表。”
张斌表示,未来的个税改革应该更加体现以“人”为中心,考虑不同纳税人的实际生活负担,让税制更为公平。据了解,财政部已明确,下一步个税有望由目前的分类税制转向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税制,在对部分所得项目实行综合计税的同时,将纳税人家庭负担,如赡养人口、按揭贷款等情况计入抵扣因素。这让人充满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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