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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消法》规范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非现场购物

热点解读:权责明确了 网购更放心

记者 成慧 张洋

2013年10月29日08:43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经营者不得兜售消费者个人信息

【案例】

某消费者在一婚纱摄影机构预订了一款婚纱照套餐,拍摄第二天,就有一个婚庆机构打来电话,推销婚庆策划产品,消费者怀疑本人信息被泄露。

才买了新车,就有人来推销保险;刚生完孩子,就接到了孕婴产品销售商的问候电话;新房钥匙还没到手,装修公司就上门“拜访”……类似的烦恼,让消费者苦不堪言。

新《消法》对个人信息保护作出相应规定: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

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丢失。

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刘俊臣说,新《消法》将个人信息受到保护作为消费者的一种权益确认下来,是此次修订的一大亮点。下一步,工商部门将把个人信息保护工作作为“12315”中心单独申诉举报类别进行统计。

《 人民日报 》( 2013年10月29日 09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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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吴斌、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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