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就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作出重要批示。
10月18日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会议指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是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维护好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必然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枫桥经验”的重要批示精神,让“枫桥经验”在三晋大地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今日刊登《左权“大调解”》,就是“枫桥经验”在山西的生动实践,也是向各地推荐一种新形势下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的范式。左权“大调解”和“枫桥经验”一样,都是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把矛盾就地化解;都是要求广大干部创新群众工作方法,提高群众工作本领;都是要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不断强化基层、基础、基本功“三基”建设。
再造一个新山西任重道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是必然要求。左权做得好,相信各地也能做好。
十月的太行层林尽染,在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就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重要批示的日子里,我们来到革命老区左权县。从县城到麻田,从铁路沿线到清漳河畔,转型跨越发展的大潮激荡着这片英雄的土地。这里社会和谐,城乡巨变,全县干部群众正在齐心协力建设新左权。
当地干部说,建设新左权,离不开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离不开覆盖城乡的“大调解”。
“大调解”不仅是干部口中的热词,也是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自觉行动。10月18日,记者在左权县矛盾纠纷调解中心遇到了一位叫雷文庆的群众,他原来是调解当事人,现在已加入到调解志愿者行列。他介绍到调解中心的30多起纠纷,都得到了圆满解决。
在左权,像雷文庆这样的调解志愿者、信息员遍及城乡。“有纠纷先调解”“哪里有矛盾,哪里就有人调解”“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这些已经成为常态,左权真正形成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难事不出县”的良好局面。
“大调解”就是贯彻群众路线,左权县学习“枫桥经验”,紧紧依靠群众,构筑了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大调解”体系,开创了“大调解”新局面
社会转型期,也是矛盾凸显期。近年来,左权县和其他地方一样,各种矛盾、各种纠纷呈快速上升趋势。比如,家庭纠纷、邻里纠纷、财产纠纷、医患纠纷、劳务纠纷、村企纠纷、征地拆迁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环境污染纠纷、工伤赔偿纠纷等等,这些矛盾虽然属于人民内部矛盾,但是处理不及时,化解不到位,很可能激化矛盾,演变为上访案件、群体性事件,甚至刑事案件。在左权就有过这样的事例,有一起邻里纠纷,发展为诉讼,一方不服判决,成为进京上访户。有一起感情纠纷,演变成绑架案件。
新时期面临的新问题是对社会管理工作提出的新挑战,也是对党委政府工作的新考验。左权县县委书记王兵说:“矛盾凸显,这是个客观存在的事实,我们不能视而不见,更不能粉饰太平,必须正确面对,积极应对。我们的总抓手就是 ‘大调解’,就是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人民调解员成为化解社会矛盾的主力军,‘大调解’工作就打开局面了。”
从2009年开始,左权县不断完善、强化和升级包括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在内的“大调解”工作体系。
根据司法局局长侯新华的全面介绍,左权县“大调解”工作体系可以概括为“1234”。
“1”就是强化人民调解这一个基础。出台《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成立了左权县人民调解委员会,健全规范了乡、村两级民调组织。
“2”就是构筑县乡两级平台。依托县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县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依托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乡镇信访调解中心。通过这两级平台使县乡两级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把矛盾纠纷导入调解渠道。
“3”就是建立三个工作机制:一是建立人民调解三级联调机制,就是将县乡村三级民调组织集中起来,到乡村调解一些疑难复杂的矛盾纠纷。二是建立以司法调解为主导的诉讼巡回联调机制,就是将法院巡回法庭和乡镇职能站所、乡村民调组织集中起来,深入乡间村头、田间地头、农家炕头进行联合调解。三是建立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联调机制,就是将行政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组织集中起来,联手调解处理信访大案要案等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
“4”就是打造四大方阵。即县级大调解、信访大调解、诉讼大调解和乡级大调解。
左权县“大调解”工作体系实现了县、乡、村对接联合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对接联合,将司法调解的法官优势、县调委会的专业优势、行政行业部门的行业优势、乡镇调委会的桥梁优势和村级调委会的知情优势都充分发挥出来了。
“大调解”工作体系和机制,调动了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矛盾调解的积极性,左权形成了覆盖城乡的“大调解”网络。目前,全县共建立健全各级各类调解组织280多个,其中村、社区民调组织212个、乡镇民调组织11个、行业性民调组织11个、行政调解组织27个、司法调解组织8个、联动调解组织15个。共有各级各类调解员421人,其中村、社区专职人民调解员324人,乡镇、城区民调委调解员12人,行业性民调委调解员24人,行政调解员54人,县民调委调解员7人。
“大调解”工作体系运转以来,调解组织和调解员活跃在第一线,使全县矛盾纠纷处理呈现明显的“调解化”的特征。
2009年,左权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受理调解的矛盾纠纷数量突破500件,以后逐年上升。
今年1到9月,左权县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案件1500余件,其中人民调解案件1000余件,行政调解案件200余件,司法调解案件200余件,联动调解案件100余件。
晋中市委对左权县“大调解”工作非常重视,市委书记张璞进行过几次专题调研指导。他说,左权县“大调解”工作始终坚持从维护群众利益出发,从推动老区转型跨越发展着眼,从依靠人民群众入手,得到了干部群众的积极参与,获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说明“大调解”具有广泛的群众性,具有强大的生命力,群众需要“大调解”,发展离不开“大调解”,在总结左权经验的基础上,晋中正在强化“大调解”工作,使之成为转型跨越发展的 “安全阀”“助推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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