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调解”就是维护群众利益,左权县的各级调解组织和调解员为群众提供了方便快捷、热情周到、公正廉洁的服务,同时,也为平安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
在左权县“大调解”体系中,县人民调解委员会处于龙头地位,这里聘用的是7位政法战线退下来的老同志,他们懂法律、懂政策、办事公道正派、为人诚恳热情,在群众中具有很高的威信,是有口皆碑的“和事佬”。从2009年以来,找他们调解的人越来越多,共受理各种矛盾纠纷780件,调解消化矛盾纠纷550件,最多的时候一天办理6件。在他们工作室的墙壁上挂满了锦旗,有申请方送来的,有接受调解的双方同时送来的。
“谈一谈心平气顺,互敬互重品德高;坐一坐重归于好,冤冤相报何时了;让一让地久天长,共同发展奔小康。”这是挂在左权县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墙上的标语,是这7位老同志自己的创作。王风江是其中之一,他是从法院副院长岗位上退下来的。他说:“我在法院工作多年,现在又从事民调工作,体会比较直接。群众到法院打官司,程序复杂、时间长,还有诉讼费用,关键是打完官司不等于就解决了问题,伤和气、积怨气、不服气。调解的好处很多,群众方便,不用花钱,有时候多年的老纠纷,两个小时就达成协议了,关键是问题解决了,思想工作也做好了,看着双方满意离开,我们大家都高兴。”
王风江讲了几个案例,很有说服力,很感人。2010年,他们接到一个10年上访案,需要调解,这是一起财产侵占纠纷。
王风江他们走访涉案当事人90余人次,调取证人证言88份,案卷400余页,查阅税务档案、银行会计档案650余卷,行程千余公里,弄清了事情真相,在此基础上进行了9次调解,最终使双方当事人互相谅解,达成协议。10年上访路就此终结,两个家庭恢复正常的生活,发自内心感谢。
2011年8月,一石材厂发生事故,造成工人李某某死亡,其亲属与厂方就工伤死亡赔偿处理发生纠纷,尸体停放在医院不予安葬。为此村、镇、县三级民调组织启动联调机制,解庭经过三天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最终达成了62.4万元的赔偿协议,死者得以安葬。
2011年9月28日,一位派出所所长请求县调解中心调解员到高速公路建设施工现场调解。因为工伤赔偿纠纷,村民正在围堵高速公路施工工地,双方剑拔弩张,冲突一触即发。王风江到现场后,首先义正词严地指出阻拦施工是违法犯罪,经过他的说服,村民才陆续离开了现场。紧接着,王风江他们开展了有理有据的调解,最终使双方口服心服,达成赔偿协议。事后,双方当事人、派出所都给县调解中心送了锦旗。
随着采访的深入,越来越深切地感受到调解工作的重要,这些群众身边的调解员、信息员,他们都是不求回报,实实在在地为老百姓排忧解难,为社会的平安和谐做事。麻田镇调解员焦宝东说,2006年他们开始调解的时候,一年只有30多起,现在一年要调解100多起。最近他调解水电站冲毁云头底村民地的纠纷,由于工作细致,做成了一个范例,结果把久拖不决11年未解决的同类纠纷也一并调解了,群众非常满意。在永清社区,有兄弟俩因为财产纠纷,扬言要动刀了,派出所处理几次不见效果,调解员尹喜林硬是苦口婆心说服双方,达成和解协议,避免了一场家庭冲突。这个社区有两户人家10年前共同购买了一处房屋,因为分不清权属,两家人闹了10年矛盾,房屋闲置了10年。今年下雨多,房屋老化,摇摇欲坠,周围邻居忧心忡忡,找到了尹喜林。尹喜林把双方叫到一起,请土地、建设等部门专业人员丈量地基、评估资产,终于达成了房产分割协议,现在,两家握手言和,新房正在修建。
人民群众无小事。这些看起来不起眼的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对家庭来说都是大事,调解好了,皆大欢喜;无人调解,就是每个家庭的痛苦和灾难,甚至会酿成刑事案件。所以说调解工作不简单,那些默默无闻的调解员不容易、不得了,人民群众离不开他们。
左权县“大调解”既维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又维护社会稳定,从根本上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总体利益。通过“大调解”,一批影响较大的矛盾纠纷,都得到妥善处理。公安部门调解了涉及重点工程方面的村企矛盾纠纷40多起,确保了汾西煤机、金隅水泥、潞安五里堠煤业、华能左权电厂等重点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老区人民转型跨越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去年左权地区生产总值完成34亿元,人均生产总值突破3000美元。财政总收入完成9.4亿元,财政用于改善民生和发展社会事业支出占到一般预算支出的7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17638元,增长15.8%。农民人均纯收入完成3236元,增长16.8%。今年1至9月,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14890.7元,同比增长15%,农民人均现金收入完成2692.7元,同比增长19.8%,人民群众在经济快速发展中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实惠。
左权的实践证明,抓“大调解”就是抓发展,抓民生。
“大调解”就是创新社会管理,左权县干部群众脚踏实地,勇于探索,不断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形成独具特色“左权模式”
左权县在“大调解”工作实践中创造了两种模式,一个是 “先行调解”,一个是“集束调解”,这两个名词,他们叫得很响亮。
县司法局副局长王建军说,“先行调解”包括两方面内容,首先就是把人民调解作为矛盾纠纷处理解决的先行程序。也就是说,当矛盾纠纷发生后,人民调解组织要主动介入进行调解处理,或者最大限度地受理当事人的调解申请和其他纠纷处理单位以委托、移送等方式转来的案件,积极启动人民调解程序进行调解处理。“先行调解”的另一个内容是把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其他调解作为矛盾纠纷处理解决的前置环节。也就是说,矛盾纠纷当事人不论是进入行政机关请求行政裁决,还是进入法院打官司,或者是进入信访局反映问题,矛盾纠纷受理单位都会首先以调解方式进行处理解决。
“先行调解”突出了在解决矛盾纠纷中“和为贵”的理念。有两组数字可以说明问题:
2011年以来,县人民法院以调解方式处理的矛盾纠纷案件数占到调判案件总数的80%以上。
2011年以来,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共受理纠纷396件,全部调解处理。
“集束调解”就是联动机制,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县、乡、村形成纵横交错的互动。“集束调解”有利于信息交流、快速反应,有利于集中力量调解复杂重大的纠纷。比如核桃树权收益纠纷、石材企业工伤死亡赔偿纠纷、进京上访十年纠纷、重要敏感期医患纠纷和妨碍重点工程建设纠纷、旅游开发赴省上访纠纷等都是通过“集束调解”来处理的。
左权县“大调解”工作体系与社会网格化管理实现了有机对接,他们信息共享、资源共享、共保平安、共创和谐。调解员、网格长互相支持,协同作战,形成了1+1>2的效应。
左权县用“以案定补”的办法,建立了“大调解”激励机制。基层调解员成功调解简易纠纷,每件补助20元;成功调解一般纠纷,每件补助50元;成功调解疑难复杂纠纷,每件补助100元;成功调解重大纠纷,每件补助500元。钱不是很多,但是基层调解员体会到了党委和政府的鼓励、支持、温暖和信任,增强了责任感和荣誉感。
左权县领导说,“以案定补”重在引导和鼓励更多的群众投身到“大调解”队伍中,为建设平安左权、和谐左权、富强左权、美丽左权做出每个人的贡献。
左权“大调解”是“枫桥经验”在太行山上生根发芽,在革命老区开花结果。左权的实践证明,“大调解”大有必要,大有可为。只有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起依靠群众的群众路线,紧紧围绕转型跨越发展战略,积极开展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建设平安山西、和谐山西、山川秀美新山西的宏伟蓝图一定能够实现。
(记者 苗武军 通讯员 四新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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