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9月16日08:26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邮轮何时离港,取决于手续办理情况
事件发生后,中国国家旅游局14日晚与韩国文化体育观光部取得联系,要求韩方尽快放行该邮轮,同时要求海航旅业集团继续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游客人身安全。
记者从中国驻韩国大使馆获悉,邮轮被扣后,大使馆立即启动应急机制,并会同中国驻济州总领馆,积极与韩国外交部和济州道政府等有关部门联络,推动韩方妥善处理纠纷,尽快放船。在得知国内将派包机来韩接滞留游客后,使馆方面积极同韩国有关部门联络,推动韩方在最短时间内办妥飞行许可等相关手续。
中国驻济州总领馆领事陈俊杰说,除了乘飞机回国的游客外,也有部分游客选择随邮轮回国。至于邮轮何时能离港,还将取决于法院16日相关手续的办理情况。
邮轮被扣,缘起于两家公司经济纠纷
据了解,“海娜号”邮轮是我国内地首艘豪华邮轮,今年5月1日实现天津至韩国航线首航。一艘中国的邮轮为何被韩国地方法院扣留?
15日,沙钢船务公司就“海娜号”邮轮在韩被扣一事发表声明称,沙钢船务是因与海航集团的经济纠纷而向韩国济州地方法院提交扣押海航集团资产申请的。
据沙钢船务方面介绍,2008年8月6日,沙钢船务(注册在香港)与海航集团下属公司大新华轮船有限公司(注册在香港)签订了租船协议,即沙钢船务出租一条海峡型轮给大新华公司,海航集团为大新华公司出具了担保函。该轮于2010年4月20日交船给大新华公司,但大新华公司于2010年12月起就拖欠直至停付租金。
沙钢方面表示,按照合同约定,产生债务纠纷时,适用于英国伦敦法院裁定。因此,沙钢船务向英国伦敦仲裁庭提交了仲裁申请。
2012年11月2日,仲裁庭裁决大新华公司须支付沙钢船务5837.57万美元。同时,沙钢船务向英国高等法院提出了要求海航集团履行担保义务的诉讼。
该声明称,目前大新华公司因拖欠多方租金已在香港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因此,海航集团作为担保人必须履行担保责任。沙钢船务为此多次同海航集团沟通,要求其依法履行担保责任,但海航集团拒不履行。在多次努力无果的背景下,沙钢船务在全球范围内追索海航集团资产,并向韩国济州地方法院提交了扣押海航集团资产的申请,济州地方法院按照司法程序于2013年9月13日,裁定扣押了“海娜号”邮轮。
海航方面表示,13日下午收到“海娜号”在济州岛被扣押的通知后,立即着手安排船舶解扣事宜,并于9月14日凌晨3点,将扣船通知要求的30亿韩元(折合1688万元人民币)保证金支付到韩国当地律师账户,但由于适逢周末,保证金无法及时支付至济州法院账户,邮轮无法解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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