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8月29日08:13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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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图:宋 嵩 |
6月27日,民政部决定,在江苏省昆山市、浙江省海宁市、河南省洛宁县、广东省深圳市开展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试点,将困境儿童纳入保障范围。
何为“困境儿童”?按照民政部的定义,儿童分为孤儿、困境儿童、困境家庭儿童、普通儿童。其中,困境儿童包括残疾儿童、重病儿童和流浪儿童;困境家庭儿童包括父母重度残疾或重病的儿童、父母长期服刑在押或强制戒毒的儿童、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因其他情况无法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的儿童、贫困家庭的儿童。
两个月了,试点工作有怎样的进展,又面临怎样的问题,记者分赴四地进行了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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