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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规范汉字表》定义“规范汉字”

 

2013年08月28日09:18   来源:光明日报

原标题:《通用规范汉字表》定义“规范汉字”

45个原异体字成为规范字

过去,“皙、瞋、噘、蹚、凓、勠”被分别当作“晰、嗔、撅、趟、栗、戮”的异体字处理。如今,这6个字有了规范字的身份,和原来对应的“正字”有了明确分工。

另有39个异体字,它们虽然与选用字音义相同或部分相同,但又有各自的特殊用法。有的经常出现在人名中,如喆(哲)、堃(坤)、淼(渺)、犇(奔)、昇(升)、陞(升)、甦(苏)、迺(乃);有的出现在地名、科技术语及其他特殊场合,如钜(巨)、菉(绿)、椀(碗)、袷(夹)、脩(修)。可是因为它们的异体字身份,会经常遭遇电脑打不出的尴尬,现在,《通用规范汉字表》规定它们在用于姓氏人名、地名、科技术语等特殊场合时视为规范字,矛盾迎刃而解。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常用字表》采用一级字表

《通用规范汉字表》为义务教育阶段汉字教学标准的制定提供了科学依据。《义务教育语文课程常用字表》采用了一级字表,又根据小学和初中不同阶段的特点,将3500常用字分成两个部分,分别安排在语文学习的不同时期,有利于将识字写字教学和阅读写作教学结合起来。《识字、写字教学基本字表》在《义务教育语文课程常用字表》的基础上,选出300个构形简单、重现率高、大多数能成为其他字结构成分的常用汉字,有利于学生打好识字、写字基础,发展识字、写字能力,提高学习效率。

(记者 靳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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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姜萍萍、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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