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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四个基本” 打造“亲民民政”

对推进全省民政事业转型跨越的几点思考

甘肃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 肖庆平

2013年08月27日13:30   来源:甘肃日报

原标题:强化“四个基本” 打造“亲民民政”

第十五次全省民政会议着眼“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这一大局,确立了“五大转型”的发展方向和“五个翻番、五个全覆盖、一个达到、一个提升”的奋斗目标,这既是省委、省政府赋予民政的新使命,也是人民群众对基本民生的新期待。我们将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着力强化“四个基本”,全力打造“为民、务实、清廉”的“亲民民政”,努力为助推富民兴陇大业贡献力量。

一、夯实基本支撑

坚持以民政法制建设为支撑。近年来,我们立足省情、抢抓机遇、积极作为,先后出台了包括地方性法规在内的规章和政策文件66项,形成了我省民政政策法规的基本框架体系。在新的形势下,我们将继续以创新民政行政体制机制为突破口,以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形成长效机制为着力点,加快推进民政法制建设,逐步建立一整套符合甘肃实际、满足群众期待、务实高效管用的政策法规体系,为民政事业转型跨越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一是抓盘点。目前,民政部门执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已有100多件,其中直接规范民政业务的法律法规等有88件。但随着党和国家把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许多方面的法律法规还需健全,我们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使民政法制工作得到明显加强。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起民政法律法规制度库。二是抓规划。总的原则是落实好已有的、完善不足的、填补空白的。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立足适应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加快民政法规政策的配套和制定。对已列入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立法计划的,尽快协调出台;对预备出台的,要认真调研论证,加快起草进度。三是抓创制。当前,要加快出台《甘肃省省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甘肃省弃婴救治收养管理办法》《甘肃省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资助办法》《甘肃省慈善募捐办法》等4个政府规章和《甘肃省扶持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优惠政策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努力形成门类齐全、内容详实、体系严谨的民政法律法规体系。

二、改善基本条件

改善基层乡镇条件是做好民政工作的前提。民政工作服务对象在基层,工作重心在基层;同时工作难点也在基层,问题也最容易出在基层。近年来,全省乡镇民政机构工作条件虽在不断改善,但与承担的繁重工作任务相比还不相适应。多数民政机构办公场所低于20平方米,办公手段信息化程度低,工作经费不足或无法落实,经办人员进村入户缺乏交通工具。我们将更加努力地工作,全力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切实以“有为”争得“有位”。一方面,积极主动地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并通过多种途径帮助基层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困难;另一方面,指导和督促各级民政部门整合资源,开源节流,勤俭节约,把有限的经费用在刀刃上,逐步使乡镇民政机构有牌子、有房子、有必要的交通工具、有比较充裕的工作经费,努力为基层民政工作提供条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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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吴斌、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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