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 肖庆平
三、提高基本能力
民政工作量大面广,业务庞杂,责任重大,提高干部职工履职尽责能力至关重要。一是加强基层工作力量。目前,全省1228个乡镇中民政专干只有2062人,每个乡镇仅1.68人,每名民政专干常年服务的工作对象达5000多人,最多的达到8000多人。由于工作力量薄弱,加之有的民政干部还兼管其它工作,政策执行不到位、入户核查不及时、服务效能不高等问题依然存在。我们将按照省政府第98号令要求,积极争取,创新思路,采取内部调剂、以奖代补等措施,利用政府购买服务、设置公益性岗位、聘用社工等方法,不断充实乡镇民政工作力量,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二是提高队伍整体素质。近年来,通过加强教育培训、实践锻炼以及开展“练内功、强素质、树形象”等活动,全省民政队伍整体素质有了明显提高。但从实际看,学习抓得不紧、政策业务不精、工作效率不高的问题还是存在的。为此,要大力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经常组织干部职工学理论、学政策、学业务,真正把学习作为生活的第一需要。要坚持以岗位为平台,以任务为牵引,干什么、学什么、钻什么、精什么,对自己从事的工作做到政策精通、业务娴熟、善于指导,成为“行家里手”。三是发挥市州民政部门作用。财政体制“省直管县”后,民政各类专项资金不经过市州直接拨付到县,客观上讲,这给市州民政部门开展工作增加了难度。为此,将一如既往地支持市州民政局开展工作,做到分配民政资金,将市州民政局的排序意见作为重要依据;重大政策调整,及时听取市州民政局的意见建议;安排有关项目,先让市州民政局拿出具体方案,充分发挥市州民政局统筹一方、具体指导、督导落实的重要作用。
四、深化基本情感
情感是思维和认识的动力,直接影响行动的指向和结果。首先,要强化光荣之感。民政工作是做人的工作,是一项非常崇高的事业。长期以来,人们把与善结缘、行善积德作为一种朴素的追求,有的解囊布施,有的慈言善行,以此求得精神慰藉、生活平安。但对民政工作者来说,国家发着薪水、创造平台、提供善款,让我们经常化、长期性地去做行善济困的实事好事,被人民群众誉为党领导下的“活菩萨”。这既是党、政府、人民群众对民政的信任和厚爱,也是爱心善缘对民政的眷顾和宠幸。“善乃幸福之源。”民政工作者在为困难群众送去快乐和幸福的同时,自己也收获了快乐和幸福。我们为此而自豪、而光荣、而幸福。我们将把这种光荣感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全身心地投入到民政为民的各项工作中去。其次,要强化为民之情。为民是民政工作的灵魂和精髓,是做好民政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一个人的能力有大小,但只要对群众有感情,把群众当亲人,把群众的困难当作自己的困难,能力强的可以把工作做得更好,能力相对弱的可以在实践中不断提高,把工作越做越好。“去民之患,如除腹心之疾。”民政干部要带着深厚的情、真挚的爱,把民政为民的各项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第三,要强化自律之心。民政既是善政,也是廉政。一方面,民政专项资金数额越来越多、盘子越来越大,对民政干部职工“廉”的要求越来越高;另一方面,民政专项资金是困难群众的“活命钱”,是政治上的“高压线”,容不得出任何问题。为此,在廉洁自律问题上,广大民政干部职工要以更大的决心、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常除非分之想,管好用好民政专项资金,把每一分钱都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困难群众身上,真正以“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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