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社区        注册

光大“乌龙”事件考验监管智慧

2013年08月23日09:25   来源:经济日报

原标题:光大“乌龙”事件考验监管智慧

哪些漏洞应尽快补上

此次事件是我国资本市场建立以来的首例,但暴露出的问题足以引起整个证券期货行业的高度警觉,必须以此为鉴,完善制度,尽快建立起更具操作性的风险管理应急体系

如果将“乌龙”事件进行回放,可以发现在这个事件的过程中,很多环节都有机会将事件影响缩得更小。

首先,如果光大证券第一时间公布真相,并能停止相关交易的话。

按光大证券的解释,16日11时07分,公司交易员通过系统监控模块发现成交金额异常,随后为了对冲股票持仓风险,开始卖出股指期货IF1309空头合约。也就是说,上午11点左右,光大证券已经发现了交易异常,本可以及时报告给交易所,或者立即发出公告,提醒市场上的投资者注意风险,但它却并未立即采取这些措施。

相反,针对媒体当时曝出的大盘上涨或因光大证券“乌龙”时,其董秘却声称此事“子虚乌有”,让市场投资者的决策接连出现误判。更为严重的是,作为事件的肇事者和知情方,光大证券采取了下午开盘减少自己损失的卖空交易,即通过把所买股票申购成50ETF以及180ETF在二级市场上卖出,同时逐步卖出股指期货空头合约,对冲上午买入股票的风险,而让众多在高位跟风买入的散户们完全暴露于风险敞口之中。

北京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中心主任曹凤岐表示,“当天上午,光大证券由于自营的策略交易系统存在设计缺陷,连锁触发后生成巨额订单,可理解为失误操作或技术性错误。但下午进行的ETF卖出和卖空股指期货合约,则涉嫌以信息、资金等优势来操纵市场,对中小投资者带来严重损失,应该受到一定处罚。证监会对光大证券正式立案调查,并表示要严肃处理。这样的表态,有利于维护市场公平正义。”

其次,如果上证所能在第一时间向投资者进行信息披露的话。

应该说,在“乌龙”事件中,上证所尽到了职责的第一步,这可以从光大证券的公告中看到。公告称,16日11时07分公司就接到上证所的问询电话。这说明上证所已经捕捉到了市场异样,遗憾的是上证所没有在第一时间果断采取措施,向投资进行信息披露,澄清市场真相,却拖延到下午3点后才发出公告,而市场情绪早已被忽悠起来。

一个为减少损失,违规操作;另一个虽然发现情况,应急处置却没跟上,致使一个环节的错误不断被放大,最终演变成“蝴蝶效应”,影响了整个市场走势,并损害了众多投资者利益。这无疑是在提醒监管者:亟待建立起更具操作性的风险管理应急体系。

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金融市场研究室副主任尹中立说,近年全球股市不断出现错盘事件,各交易所因此进行了交易机制上的修改,设置了防控机制。如港交所对报价畸高或超低、数量过大的报价,交易系统都自动警示,要求交易员复核。其二就是预警系统。一旦发现不寻常的订单,交易所应立即发布公告,暂停其股票交易,然后再向其核实,由其发布公告。

国内外市场多次发生的“乌龙”事件表明,在如何化解这种市场风险方面,需要有先进的制度保障和技术支撑。“从国外市场经验看,交易‘熔断’机制是防止股市瞬间暴涨暴跌的有效措施。成熟市场都有明确的对撤销错误交易的标准和程序,但在A股市场,这一制度还是空白。下一步,监管层可考虑建立起A股市场的‘熔断机制’,为市场交易提供‘减震器’。”夏庆文说。

“乌龙”事件的另一个重要提示是,要大力加强券商的风险防控体系。如监管层所言,光大证券事件暴露出的是一个足以引起整个证券期货行业高度警觉的问题。作为一家中型券商,光大证券的相关操作都能搅动A股市场,更何况其他大券商呢?

近年来,券商进行金融产品创新持续升温。毋庸置疑,金融产品的创新将有效降低券商的经营成本、提高交易效率、打造新的盈利增长点,是未来金融服务和交易的发展方向。但若风险控制不力,一个环节的风险就可能迅速传递到所有环节,演变成系统性风险。正如此次“乌龙”事件,无论是因为系统模块故障,还是因为程序交易的连锁反应,可以说都首次将迅猛发展的金融创新与券商落后的风控能力间的矛盾暴露无遗。因此,证券机构不能只看到金融创新带来的正面效益,更不能只注重产品创新的速度,而忽视了风险控制。正如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事件是我国资本市场建立以来的首例,是一起极端个别事件,但暴露出的问题足以引起整个证券期货行业的高度警觉,必须以此为鉴,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学习微平台”
(责编:姜萍萍、常雪梅)
相关专题
· 热点·视点·观点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热点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