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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以工经农、村企共赢的产业扶贫新路

——访山西省委书记袁纯清

2013年08月23日13:34   来源:农民日报

原标题:走以工经农、村企共赢的产业扶贫新路

记者:把农业作为工业转型的一个产业来做,这个思路具有很强的突破性,但是在实践操作中,必须要有严密的制度设计,防止工业资本的非农倾向,请您谈谈山西的具体做法。

袁纯清:“百企”是以省属国有企业为主,包括中央驻晋企业、市属国有企业、省内民营骨干企业,以及省外企业在内的各级各类规模以上企业。“千村”是以吕梁山、太行山两大连片特困地区扶贫开发攻坚县为重点,主要对象是贫困人口集中、农民人均纯收入2500元以下的村。我们对这些企业进入农业的要求很严格:第一是只能进入贫困地区,不能到条件好的地方锦上添花;第二是必须搞规模化,以万亩为单位进行开发;第三是宜林则林、宜果则果、宜农则农、宜生态旅游则生态旅游。如果大企业糊弄政府,说是给某个县搞个皮革加工厂,围绕煤矿机械搞个胶带厂等,这些项目效益肯定不错,但由于没有跟“农”挂上钩,所以不算数。

工业资本进入农业,要紧紧扭住扶贫开发、增加农民收入这个主题搞开发、上项目,真扶贫、扶真贫。企业进入农业要遵循市场规律,以互利双赢为基本原则,以产业化为基本方向,建立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进行公司化、股份化运作。同时,发展“一村一品、一县一业”是板块概念,不是数学概念,可以是若干个适宜一品的村叠加,形成一县一业,形成规模化种、养、加、销一体化的产业形态。

在土地流转方面,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农户将土地通过出租、入股、转包等形式流转给企业、合作社。已经流转给企业的土地不能再进行交易。所有进入企业都要成立农业开发公司,从农民手中流转土地,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为此,首先政府对土地进行评估,评估后入股进行股份合作。比如,一亩一股,三亩土地就是三股,农民以土地入股,就是股东了。开发公司用货币入股,与农民合作。农民就地成为企业的职工,同时地还是农民的,农民就此获得两份收入,保证不失权、不失地、不失利、不失业。还有一点很重要:我们规定开发工程的审批权在省、市两级政府,不准县、乡审批,以此保证此项工作积极稳妥推进。

记者:工业资本进入农业,跨界经营,以工经农,山西出台了一些什么政策、推行了一些什么做法来保障工农双方的权益?

袁纯清:工业资本进入农业以后,要有一个基本的逻辑,种什么养什么,要符合市场规律。比如说,现在大量种核桃等经济林,看起来不是种粮,但实际上既可以让农民增收,又是食物替代,种核桃可以加工油料,可以腾出其他种油料作物的地种粮食。所以,适合种粮的地方要大力发展粮食,种粮没有优势的地方可以种其他农作物,这对粮食是一种替代,也是在解决食物的数量安全,客观上为粮食生产做了贡献。

现在应该是进入一个“以工经农”的时期,工业要跨界经营。工业资本进入农业以后,核心问题不是怕不种粮,怕的是撂荒,怕的是产值不大。关键是不能用工业资本剥夺农业资本、剥夺农民的土地资产。要相信一条,工业资本进入后,以工经农会比农民经营更懂市场、有更高的产值,还会有先进的经营管理理念顺势导入农业。好处在这里。我到阳泉盂县调研时了解到:一个煤矿没煤可挖了,但是经营者发现这里的土地种黄豆很好,于是租了1.7万亩地,其中3000多亩栽上核桃树后,套种矮作物黄豆,一亩黄豆年收入2500元,五年以后,核桃进入盛果期,黄豆可不种了,产业替代也完成了。其他土地栽树搞农业生态示范园区,然后培植种苗,那就是农业资本了。不仅不侵害农民利益,而且可以得到共同发展。这件事对我推动百企扶千村工作启发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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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姜萍萍、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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