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山东省德州市市长助理、黄河三角洲开发办公室主任张如廷,2011年3月17日,被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30万元;被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30万元。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60万元。(人民网 8月20日)
落马后张如廷反思过去,总结了“四个怨恨”:恨自己忘了本 、恨自己私心重 、恨自己没看透、 恨自己法律不“入脑”,错误的人生观、价值观,犹如一双无形的手,最终把张如廷推向了违纪违法的道路。“绳锯木断,水滴石穿”, 正如张如廷所言,送礼的就如挖坑的,开始坑小好像没什么事,时间一长,把坑挖大了,自然就会“掉”进去。
领导干部要守住遵纪守法”红线”。张如廷艰苦生活过关了,奋力创业过关了,腐败关没有过?最根本的原因是缺乏法纪意识,思想蜕变忘了本,导致走入泥潭,多年的付出毁于一旦。遵纪守法是党员干部的道德底线,是安身立命的最基本要求。丧失了法纪意识,也就丧失了走向违纪犯罪道路最后一道防火墙。领导干部只有不断地增强法纪意识,绷紧法律这根弦,才能做到慎独,不做违纪违法的事情。
领导干部要把好廉洁从政第一关。抵制诱惑需要自觉接受监督。就如穿衣服一样,扣错了第一个扣子,就会一错到底。自觉接受监督有利于把好第一关,扣好第一粒扣子。其实监督对领导干部既是约束和制约,更是关心和爱护。有的领导干部不愿意接受监督,认为监督是组织上与自己过不去,这是一种极其糊涂而有害的认识。不接受监督,必然导致腐败。党员干部,无论地位有多高,权力有多大,都要有敢于接受监督的胸怀,都要习惯在被监督的环境下工作和生活。
领导干部要克服侥幸心理。侥幸心理是滑向罪恶的推进器。侥幸心理常常使人作出不正确的判断,错误地估计形势,从而迷失方向,误入歧途。“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党员干部要自觉排除侥幸心理,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不自以为是,不自欺欺人,不见利忘义,从发生的问题中接受教训,主动把自己摆进去,以人为镜,反观自照,在经常不断的自我警示中提高自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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