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8月16日08:28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但杨娜也有信心:经过几年锻炼,已经积累了不少管理、营销、维护客户关系方面的经验。经营品牌的过程虽然有所不同,但有了基础构架,再添砖加瓦相对容易一些。
“多思考,多学习。坚持下去,努力一定有回报。”杨娜说。(记者 王珂)
(延伸阅读)一些地方出台措施为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发展提供便利
小商户,有人帮
上海:暂免年检费,鼓励小额贷
上海市工商局日前公布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等28条新举措。其中包括: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升级”为小微企业,并享受年检费暂免等一系列扶持政策。
由于申请手续简单,注册成本比较低,不少经营者在创业初期都选择当个体工商户。但发展到一定规模后,个体工商户管理模式单一、没有法人地位等问题往往会成为“瓶颈”。今后,工商部门将支持有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进行转型,并在企业注册登记时的名称使用、场地证明、前置审批、指导服务等方面提供便利。
新疆:初次创业“零首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局出台了17条措施,对小微企业在市场准入、融资渠道等方面进一步放宽条件。
措施规定,在放宽公司非货币出资方式、下放企业注册登记权限、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放宽企业年检条件等方面也将给予一定支持。同时,还将开展结对子帮扶工程、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加强创业人员培训等方面给予积极帮扶指导。
杭州:在居民楼里就能创业
浙江杭州日前出台优化个体经济工商服务的17条意见。对大学生等具有专业技能的人员利用居民住宅创办个体经济从事电子商务、专业设计等行业的,放宽其经营场地的条件,在提交社区居委会同意意见和申办人保证不影响他人工作生活的承诺书后,即可申请注册登记。
杭州市支持个体工商户申请注册商标、申报知名商号。获得杭州市著名商标的给予5万元奖励,获得浙江省著名商标和省知名商号的给予10万元奖励,获得国家驰名商标的给予50万元奖励。(郭璐整理)
《 人民日报 》( 2013年08月16日 18 版)
上一页 |
相关专题 |
· 热点·视点·观点 |
微信“扫一扫”添加“学习微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