坊间流行的一段顺口溜:“政绩是第一,一拍脑门一个亿;质量没关系,一拍胸脯没问题;追查别着急,一拍屁股溜大吉”,形象地刻画出“三拍干部”胡乱决策、逃避责任的丑恶嘴脸。尤为值得注意的是,对“三拍干部”追责不力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地解决。
一些干部习惯于拍脑袋决策、拍胸脯蛮干,然后拍屁股走人,留下一屁股烂账,最后官照当照升,不负任何责任。对这种问题要实行责任制,而且要终身追究。习近平同志在全国组织工作会上强调,要对“三拍干部”终身追责,不仅回应了群众呼声,更是打到了“三拍干部”的痛处。
“三拍干部”害人不浅,为祸甚烈。“三拍干部”闭门造车、贪多求大,头脑一热就搞工程、上项目,拍脑门决策;心中无数、情况不明,眼睛一眨就打包票、说瞎话,拍胸脯保证;有始无终、败家毁业,大事不妙就推责任、甩包袱,拍屁股走人,留下一堆祸国殃民的“烂摊子”。
近年来,“三拍干部”留下的“烂尾工程”、“半拉项目”不时见诸报端。内蒙古自治区清水河县计划斥资60多亿元建新城,结果留下一堆“烂尾楼”;海南省东方八所中心渔港,投资3600多万元后,最终沦为一座“废港”;山东滨州投资1.2亿元建造的“中海航母”标志性建筑,成了一座无人光顾的“水泥疙瘩”……这些个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不仅造成难以挽回的巨大经济损失,更败坏了干部队伍的形象,伤害了党和政府的公信。
“三拍干部”严重脱离实际,组织深恶痛绝、群众也极为反感,这类干部经不起历史检验、实践检验、人民检验,应该是没有什么市场的。然而现实之中,“三拍干部”却是前倒后继、生生不息,这其中固然有干部考核唯“GDP”是从的原因,也有官员政绩观严重扭曲的积弊,但一个不可回避的事实是:当前很少有“三拍干部”为自己的决策失误承担责任、付出代价,而他们的“三拍工程”一旦侥幸成功,带来就是任上的政绩,职位的升迁。即使工程失败,也早已物是人非,当时的干部该调走的调走、该提拔的提拔。“三拍工程”利益巨大、责任很小,即使“烂掉”了工程,却“烂不掉”干部头上的乌纱,“三拍干部”又怎能不生生不息呢?
追究“三拍干部”责任,群众期盼已久,社会呼声强烈,各地也在积极探索。《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中就明确规定: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宁夏平罗县规定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出现决策失误,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其已调离原岗位或被提拔照样追责;广州对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决策结果进行审计。虽然,规定了要追究决策失误者的责任,但还缺乏具体的操作细则,且有的地方还说不练,追责还停留在纸面上,没有显示出足够的惩治力、威慑力。
追责不力,风险很小,一出事可以溜之大吉,使不少的“三拍干部”敢于铤而走险。彻底根除“三拍干部”,实行终身追责势在必行,对“三拍干部”问责不能搞“人走茶凉”,而要“秋后算帐”,使他们既“跑不了庙”,也“跑不了和尚”。让终身追责发挥惩治震慑作用,不能停留在空洞条文上,而应对该终身追责的情形、具体如何终身追责、被追责者承担什么后果等做出详细、可操作性的规定,使那些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干部,即使是已调离、辞职,甚至是退休,也能对其应承担的责任一追到底、一查到底,为每名干部套上终身追责的“紧箍咒”,让敷衍塞责者无处遁形,失职出事者无路可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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