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型三房两厅,建筑面积超110平方米,小区配有地下车库……购房对象仅锁定“市直单位”员工,广东省河源市近日曝出超标保障房乱象重重。日前,广东省河源市群众投诉,河源的文昌“经适房”项目规定“限购”,要买,必须是“市直单位”干部。(8月7日《经济参考报》)
经济适用房是为困难群体量身定做,在面积上有严格的规定,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经济适用房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已就是说只能低于,不能高于此面积,而超过110平方米建筑面积,显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经济适用房。
面积是决定购房资金的关键因素,面积大购房开支就大,面积小购房开支就小。60平米以内的房谈不上宽敞,但是实用,能够满足低收入者的需求。而超出规定近一倍,价格无疑要翻番,不少困难户根本买不起,购买对象:必须是“市直单位”干部,可见是“官适房”。
诚然,官员中也不免有低收入者,但多数还是处于中等收入或者高收入行列,他们对房屋的要求不同,超110平米,而且还配有地下车库,正是为了满足这一需求。至此就引出一系列的问题,不仅在面积上违规,而且大多数人条件也不符,成了一种福利分配。
“福利房”已经不是按规分配,而是按需分配,只要是需要就分配,不管你原来有没有房,即使是有一套两套甚至多套也可以分。有房就有了资本,就有了生财的筹码,自己住不了,可以出租收取租金,可以以更高的价出售,即使是不租不售,放上几年再处理也得赚上一大把。
河源市政府表示,建大一点是考虑当地家庭很多“三代同堂”的民情,属于地方的探索。经济适用房有严格的面积限定,是不能动摇的铁规,如果按此说法,都去探索,那要规定干嘛?岂不是各唱各的调,有令不行。而 “使用面积超出60平方米的部分,按市场价出售”也脱不了谋利之嫌?以经适房的名义分配,必然享受了用地、资金等方面有着不同的政策优惠,而且开发高利润也控制在3%以下。再则,如果是按照市场价出售,为何只限定于官员?其他人门都没有?销价能同周边的市场价格一样吗?
保障房成为福利房的事例有不少,其它且不说,其中面积超标要发现简单的很,只要到实地一量就能发现其中的问题,可是经适房超标现象却屡见不鲜,其中的问题在于,不完全是为规定对象而建,而是有特定安排。透过建筑面积超110平方米,还有多少保障房成了“官适房”“福利房”,为此,保障房管理亟待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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