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北京与新交流任职的公安厅局长集体谈话时强调,公安干部要“不受金钱所惑、不被美色所迷、不为权力所累”,始终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高地,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8月2日中国新闻网 )
孟建柱要公安干部“不受金钱所惑、不被美色所迷、不为权力所累”,其实是对公安干部“约法三章”。时下,随着社会的不断变革,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各种形形色色的诱惑犹如污浊暗流,在时刻冲击、腐蚀着各级干部的灵魂,考验着干部的自持力与忍耐力。作为公安干部,面临的考验更加严峻。如果做不到这三点,就很难耐得住寂寞、经得起诱惑、顶得住人情、管得住小节,就很难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所以,笔者认为,孟建柱要公安干部“三不”非常必要。
金钱是财富的象征,谁都希望越多越好;美色是生活的调解剂,谁都希望自己所拥有;权力是地位的代名词,谁都想居于人上。然而,任何事情都要有个度。把握不好这个度,就势必步入罪恶的深渊。特别是一些原本就心存自我诱惑的人,最容易与外来诱惑一拍即合。比如,本来衣食无忧,但还妄想着获得大笔意外之财;本来妻贤子孝,但还期待着遇到一次飞来的艳遇;本来已经官位不小,但还梦想着成为“当朝宰相”。其结果自然是被一念之差所击败,最终走上腐败分子常走的路。因此,在诱惑无处不在的市场经济环境中,公安干部要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一定要坚定操守。
要经得住金钱的诱惑。“以史为镜可以知兴衰,以钱为镜可以正人心”。社会学认为,金钱观是形成人的世界观的一个重要方面。金钱观的错位,必然导致人生观、价值观的错位。特别是公安干部,如果信奉拜金主义,唯钱是图,肯定会认钱不认理、认钱不认法,为了捞钱敛财绞尽脑汁、不择手段,违法乱纪,直至走向犯罪的深渊。因此,面对金钱的诱惑,要始终用党纪国法严格要求自己,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不该拿的钱坚决不拿,不该动的钱坚决不动。用理智去控制欲望,用正气去驱逐污浊,切实做到“谈钱不乱心、见钱不眼开、挣钱不出轨、用钱按制度”。只有这样,才能确保自己的名节不损,气节不丢。
要经得往美色的诱惑。近年来,一些领导干部走上腐败犯罪的道路,都是从生活作风不检点开始的。“贪钱买色、色助官贪、色逼官贪”,是一些官员“翻船”的定律。因此,公安干部一定要注重加强生活作风建设,要正确选择生活方式和个人爱好,防止沉溺于灯红酒绿、留恋于声色犬马。要始终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绝不能把贪恋美色看作是一件小事,不能把“不正当两性关系”的分量看轻了、位置摆偏了、作用看小了,而随波逐流,放纵自己。只有坚守道德、法律的底线,才能真正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见色不迷,严于律己、清正廉洁。
要经得往权力的诱惑。许多哲人把“权力”同“金钱”、“美色”比喻成做官者的“三大陷阱”,这个提法确实发人深思。我们很多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都有这样的体会:一旦走上领导岗位之后,以前梦寐以求的现在唾手可得;以前围着别人转,现在别人围着自己转;以前只知道争取,现在要求你拒绝。比如,你好吃,就有人投之以美味;你好喝,就有人投之以佳酿;你好色,就有人投之以粉黛;你好捧,就有人投之以谗言。在这种情况下,精神“定力”是经受考验、抵制诱惑的法宝。因此,公安干部要主动在自己头顶悬一把“利剑”、套一个“紧箍咒”,使自己对权力多一分畏惧、去一分贪婪,多一分小心、少一些欲望。这样,才能促使自己正确对待权力,公正用权,不为权所害、不为欲所惑、不为利所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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