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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观察·关注城管执法尴尬③:走出城管执法尴尬需社会各方支持

记者  张  洋

2013年07月17日08:25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北京城管队员训练礼仪。
  于志强摄

长沙城管队员向群众进行执法宣传。
  资料图片

16年前,“九龙治水”让人烦,城管顺势而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一时间给城市的和谐有序、百姓的安居乐业带来了希望。

时过境迁,城管却不再被市民喜欢,甚至陷入了“说什么都不对、做什么都不好”的尴尬境地。城管,到底怎么了?

“城管执法的尴尬,是传统社会管理方式在具体事务上的现实反映。这些尴尬不仅仅属于城管,同样也是政府面临的尴尬,是创新社会管理需要解决的重要课题。”湖南省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局长肖雄飞说,走出尴尬,无论城管、还是百姓,抑或是职能部门、党委政府,都要有一份责任,有一份担当。

近日,记者走进长沙,探求走出尴尬的路径。

城管:打铁还需自身硬

提素质、讲法治、重服务,城管执法既要授权也要限权

在暴力执法、钓鱼执法的案件中,城管很强势;在城管被打、城管被刺的案件中,城管很弱势。

城管,到底是强势,还是弱势?

从百姓的视角看,城管代表政府,当然是强势。因此,城管队伍建设得好不好,直接关系城市管理得好不好。因此,打铁还需自身硬。

素质决定质量,长沙严把“入口关”。“除了部分转业安置的军转干部外,其他所有人员参照公务员招录规定,由省人事部门统一招考。”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副局长李中秋说,目前,全市执法队伍90%拥有大专以上学历,全部执法干部考取了湖南省行政执法资格。

法治也是硬道理。2010年,作为全国第一部城管地方性法规《长沙市城市管理条例》颁布。根据条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应当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群众对城管的行政处罚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对于城管,既要授权,也要限权。”湖南商学院法学教授程波说,条例既明确了城管的行政执法职能,也明确了越权执法的法律责任,实现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法治带来文明,服务创造和谐。在长沙,“首违免罚”让日常执法多了份理解,少了份对抗;“12319”长沙城管服务热线,实现24小时为民服务;“三访三帮”、“访千家万户,交知心朋友”等活动,拉近了城管与百姓的距离……

“严于律己、温馨服务、宽以待人,作为最贴近群众的职能部门之一,城管应将管理寓于服务之中;阳光执法,主动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才能使城管执法取信于民。”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纪委书记杨远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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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杨丽娜、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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