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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观察·关注城管执法尴尬③:走出城管执法尴尬需社会各方支持

记者  张  洋

2013年07月17日08:25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群众:人民城市人民管

个人的生存发展,离不开良好的城市环境,群众要有公共意识

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看到这样的场景——

“既无牌也无照,必须搬走!”城管如是说。“凭什么干预我,我想怎样就怎样。”摊贩如是应对。随之,暴力抗法屡屡上演。

可是,7月4日晚上10点,记者在长沙市高新区麓松路却看到了另外一幅场景——

76个烧烤摊贩聚集一堂,忙得不亦乐乎,生意相当红火。此时的城管就在附近巡逻,还不时地和摊贩、顾客打招呼。

原来这里是长沙市的一个夜市摊档疏导点。“设立疏导点之前,我们广泛征求意见,力求市民生活、摊贩生意、市容市貌三不误。”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党委委员赵会华说,目前,类似的疏导点已有87个。

“愿意来这吗?”记者随机询问一位摊贩经营者。“以前摊位不固定,顾客不固定,收入也不固定。现在大家都来这里,气氛好,挣钱多。”

城管和小摊贩“化敌为友”了。“以往之所以有矛盾,一个原因是百姓对城管不理解。”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高新区执法大队大队长钟月清说,让群众参与城市管理,了解城管,矛盾也许就会避免。

事实也证明,个人的生存发展是在城市中实现的,假如没有城管提供良好的城市环境,何谈个人的生存发展?当百姓对城管提要求时,百姓也应从自身做起,树立公共意识。

有意识还不行,更要有行动。长沙就为群众提供了一个平台——民主评议会。7月5日上午10时,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芙蓉区执法大队,会议如期举行。

城管来,摊贩走;城管走,摊贩回。怎么办?“全市共有87个夜市摊点疏导点。”

拆除违章建筑有何依据?“根据规定,屋外搭建,归我们管;屋内建造,归住建部门管。”

一边是12位群众监督员,不留情面地提问题,一边是芙蓉区的城管人员,开诚布公地谈工作。“会议每季度开一次,我们与群众一起研究和解决问题,这让城市管理顺畅了,群众也满意了。”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芙蓉区执法大队教导员方百富告诉记者。

人民城市人民管。在场的群众监督员纷纷表示,要把城市建设好、管理好,离不开城管,更离不开群众。

部门:“城市管理”不等于“城管”

城管遭遇的执法尴尬,背后夹杂有一些职能部门的不作为

市容环境卫生、违法违章建筑、工商无照商贩……国务院文件将城管职能概括为“7+X”。在一些城市,这个“X”就是“无底洞”,什么都可以让城管干。

看起来,城管的权力很大,实际上,经常遭遇执法尴尬:

机动车违章占道被城管抄牌贴条,有些司机对此视而不见,或当场撕毁处罚决定书,或事后不去城管部门接受行政处罚。

有时,违章建筑也会变得“理直气壮”,阻碍城管执法,因为它事先拿到了规划部门的审批……

执法尴尬,从何而来?“政府的过度使用是主要原因。”程波说,一些地方政府把很多本不属于城管的事项交给了城管,同时又忽视了城管与其他职能部门的衔接配合。事实证明,今天城管遭遇执法尴尬,背后夹杂有一些职能部门的不作为。

“城市管理”不等于“城管”。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管理的内容越来越丰富,城管难以独自支撑城市管理的方方面面,城市管理离不开职能部门的相互配合。长沙市深谙此理,积极构建“大城管”体系,打响了一个个品牌。

7月4日晚上,芙蓉区定王台执法中队集中整治流动摊贩,公安民警始终随行。“这是长沙特有的城管、公安‘双剑合璧’。”长沙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管理分局局长韩定安告诉记者,10多年来,因为保障行政执法、减少现场冲突,城管、公安紧密联系,共同出现在执法现场。“执法现场由于公安主动参与、提前介入、积极配合,城管执法得到了支撑,起到了保障作用。同时,在执法过程中,也得到了公安部门的第三方监督。”

无独有偶。2011年,芙蓉区设立了城市管理巡回法庭。两年来,共计执行案件725起,执行案款30余万元。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副局长邹自强认为,通过走司法程序,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既避免了城管与执法相对人的正面冲突,又帮助解决了城管执法执行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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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杨丽娜、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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