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官二代”升迁,其身份及任用程序都会遭到舆论习惯性的质疑,人们以“必有黑幕”的思维盯着这些少年得志的二代们,无论官方如何解释“程序正当”,人们都不相信。无疑,官员子女可以当官,也可以升官,但如何用正当的程序去证明其未受“官一代”的庇护?如何通过制度设计去驱除公众心中的迷雾?笔者认为,方法再多,但万变不离其宗,“公开”是纾解“官二代”逢升必疑的“良药”。
以“公开”削弱官一代提名权。选拔任用年轻干部,是保证干部队伍永续发展的需要。但是,什么样的青年可以被提拔,初始提名权很重要。在以往的干部工作中,初始提名权往往掌握着少数人或个别人手里。有些地方,书记不说动干部,一般不进行干部调整,而即便有了动干部的意向时,提名谁、考察谁,也常常是少数人或一两个人“私密”的行为,一般干部不得而知,普通老百姓更是无从知晓。正因为初始提名权的不公开,一些“官一代”们也就有了刻意安排家里人或熟悉的“自己人”的机会和可能,更有一些条件根本就不具备的“官二代”也得以“混进”被提拔的干部队伍,舆论或老百姓又怎么可能对干部选拔任用结果满意或看得懂。因此,必须加强对初始提名权的改革和约束,一些条件和程序该公开的必须公开,杜绝一人说了算或沙场乱点兵。
以“公开”保障老百姓话语权。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谁优谁劣,谁强谁弱,群众心里最清楚。群众才是识别人才的真正伯乐。只有得到多数群众赞成和拥护的干部,才可能是党和人民的事业需要的好干部。选拔干部更多地听取民意、尊重民意,不仅是选好、选准的重要前提,也是提高干部工作公信力的必由之路。如何使群众在干部选拔任用上拥有更多的话语权,应当是干部制度改革的方向。只有群众拥有更多的选拔任用干部的话语权,才会真正组建起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的执政骨干队伍。要想避免“官二代”逢升必被疑的尴尬,必须将“官二代”放到普通群众中去,让其在被提拔之前,便能够为百姓所了解,接受群众的挑选,并在每一个程序和环节方面充分听取民意、尊重民意,变少数人选干部为大多数人选干部,变在少数人中选干部为在大多数人中选干部。群众公认的确实优秀、杰出的“官二代”不仅可以当官,也理所当然应该升迁。
以“公开”遏制权力绑架制度。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中之重,是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必然选择。但是,制度终究是人定的。如果在制度设计以及制度执行的过程中,掺杂进了“人为因素”,被权力绑架了,戴着脚镣跳舞,永远跳不出权力寻租的魔咒。而要遏制权力绑架制度,避免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必须坚持公开公开再公开、民主民主再民主,将领导干部的权力运行始终暴晒在阳光之下、监督之中。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打破干部选任的“内部循环”、“权力传递”,坚持开门选干部,让民主的阳光、民意的力量照耀、渗透到干部选拔任用的全过程,使“藏有私心”的领导干部失去徇私谋私的机会,让权力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杜绝经不起推敲、上不得台面的“官二代”蒙混过关、飞黄腾达,永葆干部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赢得舆论和百姓的支持与认可。
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是最大的不正之风;选人上的腐败,是最恶劣的腐败。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公开是最佳的消毒液。“公开”是纾解“官二代”逢升必疑的良药。治乱需用重典,重症需下猛药。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公开”不是说说而已就能见效的,必须真“公开”、实“阳光” ,并通过有效的制度设置使之形成长效机制,才能“光”到“虫”死、药到病除。打折扣、搞变通,只会让制度打水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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