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披露,在河南省濮阳县,有一个人的身份极为特殊:他既是该县的一名科技副县长,又是当地林氏化学新能源材料公司(以下简称“林氏化学公司”)的老板。经记者调查核实,不仅林金河官员、老板一肩挑的身份得到印证,而且群众举报他的企业不经环评、违法生产的情况也是存在的。(中国新闻网2013年7月3日)
据了解,类似干部外出经商的现象并非个别现象。在我们的公务员队伍中,搞“副业”的干部是存在的,百姓办事或反映问题,经常找不到人,群众意见很大,反映非常强烈。对于这种行为,有关部门大多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一杯茶、一份报,机关干部真逍遥”的现象,这就为“搞副业”提供了时间便利。“事业、职业、副业”的轻重之分陷入了一个利益为先尴尬局面。
一位农村党支部书记说:“当这个书记很吃亏。如果你要把身心都用在工作上的话,那么你一家人的日子就别想过了。面对自己的事业和干部工作,我更看重的是自己,而干部工作只能当个副业。”这些话虽不中听,但很实在。有这么一种说法,如今干部的工作态度可以分为三种:一种是把工作当成事业,另一种是把工作当作职业,还有一种是把工作当成副业。三种不同的工作态度,反映了不同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事业观。
笔者调查发现,干部“经商”主要原因是考虑家庭生计,干部待遇低,又难以晋升,同时,干部自身职责意识、权利意识不足。纪律检查部门对“搞副业”缺乏监管、消极纵容;机关内部部门繁多、人员超标。干部长期不在单位,必定脱离工作实际,无法及时了解广大农民群众的需要和渴望,不能及时解决群众之间的矛盾,更不能团结和带领广大群众致富。工作仅仅是一个招牌、一个幌子,把心思和精力都放在本职之外,有的甚至利用公职、公权揽私活、谋私利。不但影响了本职工作,也破坏了高效务实的机关工作作风,损害了干部形象。
只有时刻按照这个职业角色约束自己的言行、履行自身的职责,正确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养成良好的从业习惯,成为一名称职的公务员。此外,监督机制中发挥主要作用的还是上级监督,社会监督还未发挥实效,信息公开渠道还未向群众全面开放,这会降低公职人员的犯罪风险。在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等举措的整改下,不论是什么人,只有不断学习,与时俱进,才能保持应有的水平。领导干部要正确对待自己的得与失,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不能盲目与他人攀比。良药苦口,忠言逆耳,不要让自己失去改正错误的机会。
作为职权部门,正常行使国家规定权力是应当的,也有相应的权力监督机构的监察。只有自身避免公权私用,才能从根本上杜绝权力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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