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013年6月17日《新京报》消息,北京某区城管大队以身高决定临时工的工资多少,个头不足1米74的,一律1800元,超过1米74的,2000元。看到这个消息,不禁纳闷:该区城管大队是在挑模特呢,还是选拔仪仗队呢?身高为凭背后究竟隐藏的是什么?
正所谓,人矮力单薄,个大底气足。从当前城管工作的方式方法来看,相比于矮小瘦弱的城管,“人高马大”者“杀伤力”更大、“震慑力”更强,在罚款抄摊、巧取捞货、蹬头踹脸等方面都占尽了优势。“高人一等”的城管但凭犀利的“俯视”目光就可以将违规商贩击溃。照此理解,城管确是一个需要“高个子”的职业,以身高定工资也确是“合情合理”,该区城管大队真不愧“智商超群”。
可是,此等“聪明”并不是大智慧,而是自作聪明、聪明反被聪明误。首先,偏向找人高马大的城管人员,是从心里把自己当作了施暴者,把商贩当作了“假想敌”,无疑是将自己龌龊的思想、晦暗的心理公之于众,为人们所不齿。其次,聘用临时工不是菜市场买大葱,个大不一定就是好的;也不是黑社会挑马仔,够狠不一定就是好用的。国家机关有规定的工作方式方法。抛弃正规方法不用,而采取暴力解决问题、引起民怨,这是极其愚蠢的选择。再次,城管维护的是城市的环境和形象,城管队伍暴力执法损害城市的形象,怎么能以损害形象之“矛”戳保护形象之“盾”,这不是自相抵触吗?
耍这样的“小聪明”反映出该地存在严重的“暴力执法”隐忧。“以身高定工资”不过是表象,真正的顽疾已深入“腠理”。治理“顽疾”,单靠约束和整治执法行为并不能奏效,还需追本溯源、对症下药。 党中央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党的执政理念和施政基石。作为领导干部,应深刻领会以人为本的精神实质和内涵,转变思想观念,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考虑问题,绝不能背弃以人为本的原则,绝不能做出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事来。在城管工作中,既不能把自己和商贩作善恶之分,也不能主动犯法和伤人,而要从心理和行动两方面改造自身,对自己多一些反省、多一些自律,对商贩多一些理解、多一些尊重。
当然,文明执法不代表接受违法,不代表一味退让,文明执法不是工作的桎梏和不作为的理由。执法过程中,要一切以法为准绳,让法来约束双方的行为,这样才能让执法有理、有力、有节,让人们信服,这是文明执法的核心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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