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网5月17日消息:22岁团县委副书记事件10人被处理,其父被免职。安徽望江县团县委副书记常骏生涉嫌在任职资格中弄虚作假,被取消县人社部门事业单位用人招录资格,并被免职。包括望江县人社局长等10人被处理,常骏生之父常德同因违规行为被免去县编办主任职务。
说实话,刚从网上看到“22岁团委副书记”消息的时候,笔者曾以为,常骏生以专科毕业生的身份报考团委副书记并无不妥,网络举报可能是因为某些人的羡慕嫉妒恨。继而,看到常氏父子向采访的记者“喊冤”,笔者也曾表示过同情。表面上看,常氏父子只不过是隐瞒了一段在校学习的经历。跟徐滔的五年任九职、江中咏的六年三“破格”相比,常骏生所犯过错实在有点“不算事儿”。因为这点“小事儿”处理10名干部,是否有点“小题大作”?
认真阅读事件原委和查处结果,方知事态严重。大事大非面前,就是因为我们对一些小节重视不够,才容易导致原则性错误。在这10人当中,没有人不知道干部选任条件,也没有人不熟悉干部招考规则,何以有的公然为弄虚作假提供便利,有的面对违规报考装聋作哑,有的在干部资格审查和考察时走过场?我看,都是因为没把“小过错”看在眼里,没有认真的履职尽责、坚持原则,说到底都是因为觉悟不高、党性不强。他们当中,只要有一个人按原则把好了关,断不至于发生这种“窝案”。
反思常氏父子“小过”成“大害”,有助于我们澄清认识、提高警惕。向组织隐瞒学习经历的危害有多大?细细想来,从小里说,是违背了社会道德、欺骗了组织和群众,给年轻干部树立了一个负面典型;从大里说,是丧失了党性原则、践踏了社会公平和正义,让党的选人用人公信力受到严重损害。一个不起眼的“小事儿”导致10名干部受处分,对党、对组织、对个人都是不小的损失。近期,类似案件一再发生,每一起案件都有数人受到处分,我们在为正义得到伸张而欣慰的同时,也应该意识到代价的沉重。
因此,严查违规用人,矫枉不怕过正,“小题”也该“大作”。要合理“放大”违规案件的警示意义,让所有干部都能深刻认识到,“从严治党”首先要从严选干部,要始终牢记“干部工作无小事”,要严格审查、考察干部,不放过任何违规违纪的蜘丝马迹,对违规用人、失察渎职的要严肃查处、追究到底。如此,方能确保干部队伍的纯洁性、提升党选人用人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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