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创造价值,劳动创造未来。与全国一样,青海的发展史就是一部劳动人民辛勤耕耘、不断创造的劳动史。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人世间的一切幸福都是要靠辛勤的劳动来创造的。”我们要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劳动光荣、劳动者伟大的良好氛围,团结动员广大劳动者为青海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再立新功。
争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主力军
发展永无止境,奋斗永不停步。党的十八大和省十二次党代会深刻分析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特点和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新青海、创造新生活的奋斗目标。这是各族人民的伟大事业,需要包括全体劳动者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团结奋斗、艰苦奋斗、顽强奋斗。
彰显主人翁精神。在长期的奋斗中,青海各族劳动者培育了“青海是我家,我为青海做贡献”的朴素情怀,形成了以企业为家,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敢于担当的进取意识;锤炼了“缺氧不缺精神,海拔高追求更高”的高原先锋品质;铸成了“顾全大局,团结奋进,忠于职守,吃苦耐劳,诚实包容,自信开放”的青海工人阶级高尚品德。这种主人翁精神是“五个特别”的青藏高原精神和新青海精神在广大劳动者身上的集中体现和生动展示,是青海各族劳动人民战天斗地、攻坚克难、开拓奋进的强大精神动力。站在新的起点上,全省各族劳动者要进一步增强主人翁精神,勇敢肩负起新的历史使命,自觉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劳动者,努力创造出无愧于时代的光辉业绩。
发挥主力军作用。劳动者是推动发展的主体。近年来,全省各级工会组织深入开展青海高原“工人先锋号”创建活动,有力凝聚了广大职工的智慧和力量,发挥了工人阶级的主力军作用,成为青海各族职工建功立业的特色品牌。全省各族劳动者要在各行各业、各条战线更加扎实开展青海高原“工人先锋号”创建活动,紧紧围绕“三区”建设、“两新”目标,更加坚定自觉地融入到青海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之中,努力在推动发展中大展身手、贡献力量,在促进和谐中彰显作为、发挥作用,在维护稳定中顾全大局、勇担责任,在灾后重建中奋勇争先、无私奉献,在平凡岗位中爱岗敬业、创先争优,勇做深化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时代先锋,争当建设国家循环经济发展先行区、生态文明先行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行动楷模,在与时代同进步、青海共发展中创造美好生活、实现人生价值。
争做创新型标兵。劳动者是创新创业创造的先行军、主动力和排头兵。充分尊重工人阶级和劳动群众的首创精神,激发广大职工思想创新、观念创新、工作创新,是青海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关键所在。全省广大劳动者要积极开展技术革新、技术协作、创造发明、合理化建议等活动,加强创新型班组、创新型企业建设,使职工创新智慧竞相迸发、创新活力充分释放、创新成果大量涌现,为推动青海科学发展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强大动力。
唱响劳动光荣劳动者伟大时代主旋律
尊重劳动、倡导劳动、保护劳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显著标志,勤奋劳动、诚实劳动、创新劳动,是社会主义国家劳动者的鲜明特征。我们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劳动观,确立劳动者在社会生活中的主体地位,确立劳动创造在社会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尊重劳动、尊重劳动者、尊重劳动者价值,让通过劳动创造幸福生活、实现人生理想成为全社会的共同信念和自觉行动。
尊重劳动、倡导劳动、保护劳动。劳动是神圣的,无论是体力劳动还是脑力劳动,只要是为社会创造财富和价值,提供有效服务,都是光荣的、美丽的,就要得到法律的保护、社会的尊重。尊重劳动、倡导劳动、保护劳动,核心是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充分体现劳动者劳动价值。我们要认真贯彻《劳动合同法》,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职工权益机制,加快推进《青海省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立法进程,畅通依法有序的民意表达渠道,真正让职工体面劳动、尊严生活,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我们要依法推进非公有制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努力实现包括农民工在内的职工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者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最大限度地体现劳动价值。
勤奋劳动、诚实劳动、创新劳动。青海改革开放30多年取得的一切成就都是靠劳动创造的;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继续推动青海发展,仍然必须靠广大劳动者的艰苦劳动。全省各族劳动者要坚定永远跟党走的理想信念,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工人阶级伟大品格,自觉做中国道路的实践者、中国精神的承载者、中国力量的主力军,努力在本职岗位上,以劳动助力青海加快发展,以劳动创造托起伟大的中国梦。
尊重劳模、关爱劳模、争当劳模。多年来,奋战在我省各条战线上的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全国“工人先锋号”,青海省工人技术明星、技术状元,青海省“十二五”中期建功立业劳动竞赛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等先进群体,为新青海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这些先进模范人物是青海各族职工的杰出代表和优秀典范。我们要认真落实好有关劳模待遇的政策,进一步推动形成崇尚劳模、学习劳模、争当劳模、关爱劳模的良好氛围,为劳模发挥职明才智、建功立业营造更好的环境和条件,努力让老劳模焕发活力、让新劳模更有作为。全省劳动模范要充分发挥“火车头”和“领头羊”作用,带头争创一流、带头岗位成才,带头投身发展、带头促进和谐、影响和带动全省各族劳动者为实现青海美好愿景共同奋斗。
激发各族劳动者建功立业主动力
工会是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目前,全省企业工会组建率达到90%以上,职工入会率达到92%以上,包括农民工在内工会系统覆盖职工共有107.35万人,是建设新青海的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各级工会组织要坚持服务大局、服务职工,以更加振奋的精神状态、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更好地把广大职工团结起来、组织起来、动员起来,凝聚起建设新青海的强大合力。
全力组织职工。近年来,全省工会通过深入开展青海高原“工人先锋号”创建活动、大力推动“六型班组”建设,涌现出西部矿业、青海油田公司、中铝青海分公司、青海省电力公司等一批优秀班组和先进个人,极大地调动了职工立足岗位争先创优的劳动热情和工作积极性。我们要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中心,继续广泛组织、深入动员各族职工为新青海建设贡献力量。
全力引导职工。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自觉把工会工作放到全省发展大局中去认识、去谋划、去推动,把党的十八大和省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化为广大职工群众的自觉行动,化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功立业的火热行动。切实加强和改进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强化国情省情和民族团结教育,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进取精神。
全力服务职工。把竭诚为职工群众服务作为工会组织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继续深化“下基层、接地气、办实事”活动,关心关注职工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做反映社情民意的连心纽带,诚心实意为广大职工群众办实事、解难事,特别要关心关爱农民工、城镇下岗职工、困难职工,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职工群众心坎上,把广大职工凝聚在党的周围。
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健全党政主导的维护职工权益机制,充分发挥劳动关系三方四家协调作用,依法主动科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进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努力做到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以劳动关系和谐促进社会和谐。
充分调动好、保护好、发挥好广大劳动者投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新青海、创造新生活伟大实践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是党和政府、工会组织的重要职责。我们要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方针,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劳动、尊重人才、尊重知识、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让所有劳动者焕发更大的劳动热情和创造活力,用智慧和汗水尽情谱写劳动光荣的雄浑诗章,让高原劳动之花绽放出更加绚丽的时代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