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10日披露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将食品安全办的职责、食品药品监管局的职责、质检总局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工商总局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职责是,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等。(3月10日新华社)
对食品安全问题历来都非常重视,特别是近些年来打击假冒伪劣食品的力度不小,但是问题食品并未能从根本上杜绝,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公共服务蓝皮书》称,一项覆盖全国38个城市的问卷调查显示,对食品安全担心或是非常担心的人数占总体的比例高达53.32%。食品安全问题仍需下大力整治。
食品出问题固然有多种原因,而主要问题在于监管衔接存在空档。要说起来食品监管门类最齐全,据统计:对外正式公布的有13个。可是“油多并非不坏菜”,时常听到“不归我管”之音:找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可以推说质量问题是属于质检部门管;找质检部门又推回去,某某东西是否对人体有害,得需要卫生监管部门来说明;而工商部门更是一推了之“对于市场在售的商品,只管产品外包装上是否有厂名厂址联系电话,只要不是三无产品,他们就视同合格”。最明显的一个例子是,“超市里的面包房,究竟属于流通环节还是餐饮环节?”谁也说不准。再则,多头监管所站的角度不一,部门的标准不一,得出的结论也不一,如:添加剂问题,有的说有害,有的说适量无害,这个适量是多少?如硫磺熏过的生姜,有的说有害,有的说“对人体的危害性很小”。究竟是有害还是无害,让人不知所以然。
食品安全多头管理,分散把关,存在不少的弊端:其一举报问题者面对众多的部门难以对上号,往往走错门,延误最佳举报期,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需要花成本检测的食品,因为涉及到部门的利益更是举报艰难;其二部门多开支就多,收费就多,不仅增加大量的行政成本,而且重复收费、乱收费。尤其是一旦食品出现问题很难分清主次追究责任,“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谁的理由都很充分。由此最容易被不法者钻空子。
食品监管环环相扣,只要有一个环节出错就前功尽弃,这就得把好总口,负好总责。从体制上进行改革整合,将众多部门合为一个部门,变多头管理为集中管理,实行无缝对接,由此食品安全方面的事不论大小都是份内的事,“不归我管”之音将减弱和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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