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参加了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听了代表林志梅的发言后,习近平语重心长地说,我们国家培养一个领导干部比培养一个飞行员的花费要多得多,而更多的还是我们倾注的精神和精力。但是,一着不慎毁于一旦。不管你以前做了多少有益的工作,功罪不可相抵。如果搞不好,领导干部的岗位就真会变成高危职业。(据港媒报道)
对普通老百姓老来说,犯了错或许可以给一个改正错误重新做人的机会,将功补过体现的是一种人文关怀,但正如习总书记所说,国家培养一个领导干部非常不容易,问题干部的出现是党和国家的损失,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所以对领导干部来讲,决不可有功罪相抵的思想。“我原以为,一俊遮百丑,只要工作上做出成绩,只要是不杀人,犯点错误也是枝节问题,有了政绩就能遮住各种错误,就能获得荣誉,就能升迁。”这是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原区长薛维林在自己的悔过书中写的一句话,多少官员为此铤而走险。 只要不杀人,即使犯点小错误也可以让明晃晃的政绩遮掩,这是一种政绩观的严重扭曲,政绩不是用来为自己开脱罪责的。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为官品不端,迟早要翻船。可知这一次一次的错误还不等用功来抵便已铸成大错。就像“干一件好事不难,难的是干一辈子好事”一样,坚持原则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需要时时刻刻筑牢自己的廉政防线,敲响自己的纪律警钟。
功罪不能相抵一方面是让有功之人不能邀功请赏、居功自傲,干部要认识到“功”是本分、职责,不能拿职责来抵消个人过失,更不能因为有成绩就“心安理得”的犯错误。心中要有敬畏,知道什么是高压线,逾越界限的事情想都不要想,法律绝不会因为你是一名领导干部,曾经做出过贡献就会在罪责面前网开一面。另一方面,避免有些干部一旦出现过错就一味的掩饰,企图在别的工作上做出点政绩以便功过相抵的思想。出现过失,就要依法依规处理,决不姑息,惩前毖后,树起制度威严,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牢笼。
职务犯罪让党和国家、人民蒙受损失,必须一查到底,公务人员和领导干部,要守住底线,在干部面前功罪不能相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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