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月1日起实施京Ⅴ排放标准
北京市环保局今天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根据北京市防治大气污染需要,国务院批准北京市将从2013年2月1日起实施北京市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地方标准(简称“京Ⅴ”,相当于欧洲5号标准)。
北京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北京在第三、第四阶段排放标准下都没有发展轻型柴油车(指3.5吨以下的车辆,涵盖柴油轿车),当前第五阶段仍不发展包括柴油轿车在内的轻型柴油车。这位负责人解释说,因为同阶段标准柴油车排放的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比汽油车高3.3倍左右,且轻型柴油车从功能使用来讲完全可以用汽油车替代,因而当前仍不允许发展。第六阶段排放标准将在2016年前后实施,而届时能否发展轻型柴油车也仍需要论证。(记者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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