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贺林平
2013年01月18日08:25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呼 吁】
外包之后,不能变相卸包袱
今年荔湾区发生环卫工人抗议低薪后,在广州市有关领导批示下,问题终于暂时解决。
但是,解决环卫工人待遇问题还需要一个长效机制。否则,这件事下去了,另一件事又起来了。对此,广州市社科院研究员彭澎分析,外包不是“卸包袱”。环卫工人低薪与政府的支出和重视程度有关,市场化改革后,政府的监管责任不能减轻,只能加重。
广州市城管委原巡视员池朝兴认为,在对市容环卫改革的认识上,政府把环卫改革“简单地看作是卸包袱”的情况的确存在,“有的单位一味减人、缩编和缓解财政压力;有的单位认为既然环卫作业推向市场了,员工是企业的,管理部门就可以撒手不管。”
彭澎说:“政府既不能管太多也不能缺位。尤其是对于公共服务来说,在服务外包时,也应在合同上写明工人的待遇,包括最低工资标准、购买社保,以及其他工程保险方面的安排。同时,政府在监管上也应到位。”
上述广州市环卫行业工会联合会的调研报告提出,环卫工人收入低首先是政府投入不足,导致资金缺口大的问题。据广州环卫行业协会在2008年初调查全市保洁公司时的结论,如果严格按照环卫行业用工成本,广州市推向市场的所有清洁服务项目承包经费,没有一项能够满足正常的用工成本。有关专家也表示,广州环卫体制改革至今,面临的是如何建立和完善合理的价格形成机制的问题,这也涉及如何促进社会公平公正。
“环卫行业本身就是公益性的服务行业,政府资金的投入虽然不直接产出经济效益,但产出的是社会公共效益。”为此,广州市环卫行业工会联合会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加大政府投入。建议将环卫工人月最低工资标准在广州市规定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基础上增加30%(按现行标准1300元计为1690元),并以此作为今后清洁服务项目经费预算的基础和依据。同时,加大对环境卫生的投入,改善目前比较落后的作业方式,使环境卫生工作持续向机械化、自动化方向发展。
在广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谢建社看来,应该直接根据环卫工作的特殊性,单独制定环卫行业的最低工资标准,使环卫工人的工资水平与当地经济发展状况相适应。
此外,环卫作业外包后,市场监管应该成为政府各级环卫部门的主要工作,必须制定和完善作业质量标准、行业管理标准、服务标准、环卫设施建设管理等标准体系,强化环卫作业过程管理,对市政道路清扫保洁实行统一标准、分类管理、按月考评,考核结果予以公示,财政部门根据城管局或街办的考评意见实行按质付款。同时将媒体、公众反映的环境卫生问题,以及日常巡查、竞赛检查发现的问题纳入对清洁服务企业的考核体系。而作为工人权益组织的有关工会,也需要改变缺位状况,真正担负起为环卫工人维权的职责。
据悉,荔湾区正着手推进环卫工作体制改革,将成立荔湾区环卫工作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在3月1日前完成荔湾区环卫工作体制改革方案的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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