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鲍丹
2012年12月10日08:53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电煤价格“双轨制”已经非改不可
从外部看,电煤价格并轨迎来了有利时机。从煤炭、电力行业自身发展考量,电煤价格“双轨制”也到了非改不可的境地。
长期以来,在扭曲的价格下,煤企、电企都“饱受委屈”。
煤炭企业认为,低价“合同煤”导致企业营业收入大幅缩水。据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初步统计,近年来,山西执行国家重点合同价电煤销量平均约为全省出省电煤销量的57%。“今年以前,国家重点电煤合同价与市场价相差约200元/吨,按此计算,山西煤炭企业每年减少约300多亿元的收入。”一位煤炭企业负责人说。
电力企业则普遍认为,近年来的煤价大幅上涨,让电企承担了巨大成本压力,并已经导致火电全行业亏损。据统计,仅2011年五大发电集团火电业务就累计亏损达312亿元,同比增亏190亿元。今年上半年,五大发电集团电力业务亏损已达51.13亿元。
范必认为,长期以来电煤双轨制导致不公平竞争、供求矛盾加剧、寻租现象丛生等问题。其中,重点合同煤与铁路运输计划挂钩、地方政府对电煤产量下达计划指标、国家对电煤价格进行行政干预等做法,都直接妨碍了市场机制发挥调节供求关系作用。“国家应当采取果断措施,取消重点合同煤、煤炭产量计划、煤价干预等计划手段,建立全国统一的电煤市场。”范必表示。
其实,双轨制矛盾也一直困扰着煤电双方,继续运行已经困难重重。比如,每当“市场煤”比“合同煤”贵时,煤炭企业普遍不愿意签订长期合同,个别煤企甚至用以次充好、地下交易等手段弥补限价损失。而今年“市场煤”比“合同煤”便宜时,也有个别电力企业放弃合同转购“市场煤”。据了解,近年来,由国家发改委牵头组织的双方供需谈判会议——重点煤炭产运需衔接会的成交量已经越来越少,许多合同有量无价甚至无量无价,重点合同履约率也逐年降低。
跳出煤炭、电力双方的得失看,背离市场的电煤计划价格也不利于体现资源的稀缺性,不利于火电行业节能减排。刚刚结束的党的十八大提出,要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税费改革,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和代际补偿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推进电煤并轨,正是落实这一精神的体现。”范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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