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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一些公共服务交由社会组织提供,政府则全力投入到规划制订、资金安排和过程监管中——

热点聚焦:公共服务——买对了更实惠

记者  曲哲涵

2012年12月10日08:53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日前,财政部和民政部联合发布《关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指导意见》,明确政府今后可通过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对药物滥用人员、艾滋病患者、精神病患者、流浪乞讨人员等实施社会救助。此举表明,当前政府公共服务的“触角”正在向社会的边缘和角落延伸。

政府通过向市场机构和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方式,来满足广大群众对公共服务的不同需求,对大多数人来说还是件新鲜事。人们心中难免会有这样的疑问:从市场机构和社会组织“买”回来公共服务,质量有保证吗?政府购买服务,是否意味着政府将本该由自己承担的公共责任推给了市场?财政资金在购买服务的过程中,能否做到公开透明、把钱花到实处?

向市场要效率

花同样的钱,百姓得到更多好处

87岁的袁大爷是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居民,自今年2月份起他先后患上脑梗塞和脑出血,前后三次入院治疗,累计花费医疗费用17.4万元。

一家人原本为高额医药费烦恼不已,没想到最后湛江市社保局给报销了12.9万元,报销比例高达74.14%,大大超出同时期其他城市的上限。原来,从2009年起,湛江市委托商业保险公司经办基本医保的结报工作,并从医保个人缴费中划转一部分作为商业保险公司医疗大额补助保费。起付标准以上、2万元以下为基本医疗保险待遇,2万元以上、10万—16万元以下为大额补助医疗待遇。今年8月1日,大病患者医疗费用的实际“封顶线”从原来的16万元提高至30万元,保障程度进一步提高。

政府主导、商业运作的“湛江模式”,目前已成为商业机构参与政府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的范本——参保居民没有多掏一分钱而保障水平实现跃升;保险公司监督医院,遏制挂床虚开药费行为,使医保基金“颗粒归仓”;医保部门节省了大量办公、人员费用,让财政资金好钢用到刀刃上,实现多方共赢。

“买得对路,效率大增。”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认为,政府购买或委托合办的市场化、社会化路径,是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渠道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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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杨丽娜(实习)、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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