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城镇化呼唤农村义务教育的公平和质量
如今,我国已经进入城镇化发展新阶段。城镇化必然推动农村社会向城市社会演变,但决不是以城市文明替代农村文明。农村义务教育是农村的希望,应当成为“为农”服务的教育。当前,我国农村义务教育在全面普及后正进入一个新的时期,面临着推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双重任务,迫切需要按照党的十八大报告的要求,“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倾斜”。
做好城镇化背景下的农村义务教育工作,要处理好几个关系。一是城乡统筹与倾斜农村的关系。应在实行城乡一致的拨款标准、建设标准、教师编制标准的基础上,用更多的精力、更大的财力、更优惠的政策,促进农村义务教育的改革发展。二是全面推进与重点突出的关系。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当然要均衡配置校舍、设备等资源,但合理配置教师资源是重中之重。要努力通过提高教师质量来提升农村义务教育质量,让当地的孩子不仅进得来、留得住,而且学得好。三是统一要求与因地制宜的关系。义务教育的发展方向和基本标准,全国可有统一要求。但更重要的是,各地必须依据本地省情、市情、县情推动工作,善于以多样性应对问题的复杂性。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应突出抓好以下重点工作。
大力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各地应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标准,对校园校舍、仪器配备、师资配置等方面提出明确具体要求。通过开展学校标准化建设,改善农村薄弱学校办学条件,缩小城乡学校差距。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管理,按照国家或省级标准,为其配备教室、学生宿舍、食堂、饮用水设备、厕所、浴室等设施,配备必要的管理、服务人员及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至2020年,全国所有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都应达标。
切实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做好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不仅关系农村义务教育的可持续发展,更关系着农民群众和农村学生的切身利益。为此,必须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既考虑城镇化进程、城乡人口流动、学龄人口变化等因素,又兼顾当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贫困家庭负担、教育条件保障、地理环境及交通状况等因素,把方便学生就近上学作为布局调整的首要前提。要严格撤并学校程序,确因生源减少等原因撤并学校,当地政府必须严格履行方案制订、论证、公示、报批等程序。
真正办好必要的村小和教学点。首先,应建立村小和教学点经费保障机制,提高村小和教学点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其次,发挥远程教育功能,按照国家规定标准配备多媒体教学设备,开发和输送数字化优质课程教学资源。再次,学区中心学校要统筹所管辖和辐射教学点的课程安排和教师配置,保证教学点开设国家规定的课程,不让教学点成为低水平的代名词。
全面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整体素质。有了好的教师,才会有好的教育。为此,首先要改善教师的初次配置,采取有效措施鼓励新招聘的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农村任教。新增高级岗位指标优先安排农村学校,动员一批高素质人才应聘农村教师。其次,要尽快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编制标准,对农村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编制适当放宽,确保各学科教师的合理配置。再次,逐步实行县级教育部门统一聘任校长,促进校长、教师在一定区域内合理交流,建立和完善鼓励城区校长、教师到农村学校任职、任教机制。建设农村艰苦边远地区教师周转宿舍,设立村小和教学点教师岗位津贴,探索出台提高农村教师待遇的各种有效政策措施,提升农村教师职业吸引力。
继续深化农村义务教育课程教学改革。在城镇化进程中,农民群众对子女接受优质教育的愿望十分强烈。因此,必须大力提高教育质量。农村义务教育课程必须满足国家义务教育的整体要求,不能靠因陋就简、降低要求来贴近农村。同时,为增强课程的适应性和感染力,课程应体现农村的特点,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当地的生产、生活、文化实际,教学中则既要充分利用农村的优势资源,又要让学生有机会与城镇同龄人交流。
不断完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的政策措施。强化输入地政府管理责任,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区域发展规划。建立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按照随迁子女实际人数拨付教育经费。大力挖掘公办教育资源,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保障随迁子女就学。各地应克服困难,尽快拿出科学合理、公平务实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在输入地升学的具体办法。对于留守儿童工作,应纳入社会管理创新体系之中,构建学校、家庭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关爱网络。统筹协调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实行普查登记制度和结对帮扶制度。优先满足留守儿童进入寄宿制学校的需求,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建立留守儿童安全保护预警与应急机制。
认真做好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切实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各地要通过增设农村客运班线及站点、增加班车班次、设置学生专车等方式,满足学生的乘车需求。公共交通不能满足学生上学需要的,要组织提供校车服务。推动各部门落实校车安全管理部际联席会议职责,开展专项督查,督促落实责任。完善相关标准和规范,修订、制订、发布各类技术标准,既对过渡期做好实事求是的安排,又从长远上明确校车管理工作规范和要求。
(作者:教育部副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