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至今,辽宁沈阳大东区对全区74个区直机关和事业单位、224个所属事业单位中存在的“在编不在岗”和“吃空饷”问题进行了整治。截至目前,共清理出各类“在编不在岗”人员1110人,包括长期病休、停薪留职、出国超期不归、长期旷工等情形。(人民网-人民日报)
“在编不在岗”的吃“空饷”现象现阶段在很多地方的政府机关都存在,而这种行为的危害性显而易见。各种区直机关和事业单位是为人民群众提供服务的主要机构,而工作人员“在编不在岗”,就会出现在正常上班时间没有人上班或一些业务不熟练的人代替上班,导致群众所需要解决的问题不能很好地解决,给来办事的群众造成不便,从而损害政府的公信力,伤害居民群众的感情;同时,“在编不在岗”的行为也会在工作单位内部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使认真工作的工作人员产生情绪,工作热情下降,久而久之,会影响整个部门的工作效率,降低部门的整体工作能力。
笔者认为,其中的原因既包括当事人自身思想觉悟不够,缺乏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责任感,对工作的重要性和人民所赋予的责任认识度不够,在“吃空饷”时抱有一丝侥幸心理的原因,更反映出我们对于行政部门在岗情况的监管制度出了问题,从而被这些自我约束能力差的人钻了漏子。大东区的这次大范围整治所暴露出的问题,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在编不在岗”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某些政府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已经到了非整改不可的地步。要增强干部的公仆本色和服务意识,一方面应该对在职的工作人员加强教育,提高其个人思想觉悟,同时注意加大对“勤政”的宣传力度,从而从源头上杜绝“在编不在岗”现象在政府部门的日常工作中产生;另一方面应该加强对政府工作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完善民主监督机制,通过建立民主监督网络,在部门工作人员队伍内部及广大党员、人民群众中营造良好的民主监督氛围,对发现的违规人员严惩不贷,从而在制度上杜绝“在编不在岗”行为的发生。